但核心在於,高人是否認為受害者其實是情慾流動?
他們不是在吵這個嗎?才有要求提供版本。
但問題核心在於,高人認不認同性侵的定義?
還是傳統思想?誰叫受害者喝醉?誰叫受害者要來?誰叫誰叫?還是認為女人會想要淫蕩是很正常,所以被上是雙方意合?
我可以認同女性有情慾流動,但這絕對不是用在這件事情上,即使對方身分再怎低賤,即使對方再怎樣放蕩不堪,即使對方在怎不要臉,只要對方沒有任何意識,只要對方不同意,只要對方沒有違反自己意願下,誰都不能於之進行性行為。套一句系友1最愛用的詞就是,他媽的就算是自己老公也不能。
這就是性侵的定義。
如果無法認同這個觀點,其實沒什麼好談了啊,兩方人馬(也不能說人馬啦,一方只有三隻小貓)認知上本來就是不一樣。這樣只會導致雙方無法認同對方
這樣,了解嗎?
爆炸點在於當時的四個人有三個聽著都聽到,也感受到高人所謂的情慾流動,受害者喝醉了這種認為是他媽的受害者自己的錯的一種意思
但說者現在說她沒這個意思啊~喔,鬼打牆了@_@
再來啦,只要受害者認為她不同意,那就是性侵,工作小組憑什麼一直問另一個目擊者確認受害者是否有意識?@_@
別忘了,當初這個是幫助受害者,輔導受害者,而不是調查受害者。
更別忘了,能夠有權力調查的是公家單位,高人的女兒跟高人們憑什麼要跟受害者說一些法律要拖很久啊,等等之類的無聊話?
這時候應該是好好閉嘴,好好的在旁邊陪伴受害者,這樣就夠了。
以及想辦法別讓受害者看到加害者,這樣就夠了。
身為一個男性同胞,老實說,女性真的很可憐
無論女性是有無意識都有辦法強制與之性行為,而且並不難。
但反觀男生呢?你除了捅髒髒的菊花以外...前面30公分木棒在無意識下,通常只剩下3公分牙籤而已
(或許有東西可以讓牙籤變木棒,但也不是隨便就有,要是有...麻煩我也要,感謝。)
除了捅菊花以外,很難想像女性要怎性侵男性來達到性滿足?(除了一些特殊病態以外)
總之,就看後續調查會怎樣吧~
一個沒同理心的老師還能當老師嗎?
喔,因為加害者前景?未來?都幾歲了...
如果真心想道歉,還想請律師?呵呵~
a00701020 wrote:
我看了三個小時607...(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