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蔡蘇政府正在用三倍券侵犯你的人權嗎?

freedomhome wrote:
然後面對我說三倍券預購與醫療服務有何相關
開始空口白話的顧左右而言他

甚麼<政府不敢啦>
我管他政府敢不敢
違法事實擺在眼前
大喇喇講沒違法的咖
到最後只敢自說自話的講<政府不敢>??

恥 真的不是普通的恥



然後還一直扯馬政府也違法!!??
人民覺得馬政府不好,所以國民黨目前下台了,那民進黨是不是也該下台呢??
freedomhome wrote:
我前面已經講了
至少日期跟地點必存取

我們一點一點來推敲,慢慢排除選項。
你覺得你領三倍券的日期跟地點,是存放在健保卡晶片裡面?
請先確認這一點,才能繼續討論。
惡魔推銷員 wrote:
請問,「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是在說什麼?
是可以散布傳播「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嗎?
還是可以自由存取「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嗎?
是「不得存放」「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啊!

但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

三倍券有存放資料在健保卡裡面?



三倍券有存放資料在健保卡裡面?你可以去問唐姐~


另外,你還是看不懂「與」、「無關之內容」這些字,你就僅管秀下限吧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16 條:
保險人得製發具電子資料處理功能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以下稱健保卡)
,以存取及傳送保險對象資料。但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保險對
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



前項健保卡之換發及補發,保險人得酌收工本費;其製發、換發、補發、
得存取及傳送之資料內容與其運用、使用管理及其他有關事項之辦法,由
保險人擬訂,報主管機關核定發布。
BK-201 wrote:
然後還一直扯馬政府也違法!!??
人民覺得馬政府不好,所以國民黨目前下台了,那民進黨是不是也該下台呢??


所以我才說
這些咖
思維混亂
不知所以
無知無恥

唯一能夠還可以講的
至少那個XX員
還願意承認三倍券預購與醫療服務無關

另外一個
只會無恥的跳針裝死複製貼上
惡魔推銷員 wrote:
我們一點一點來推敲,慢慢排除選項。
你覺得你領三倍券的日期跟地點,是存放在健保卡晶片裡面?
請先確認這一點,才能繼續討論。



法令規定健保卡就不能存取與傳送與醫療無關的內容
你管它存在哪?

<存取與傳送>這五個字你看不懂嗎?

推敲甚麼
一個簡單事實還需要推敲??
freedomhome wrote:
所以我才說
這些咖
思維混亂
不知所以
無知無恥

唯一能夠還可以講的
至少那個XX員
還願意承認三倍券預購與醫療服務無關

另外一個
只會無恥的跳針裝死複製貼上


對我來說,這兩貨等級都一樣,看不懂文字敘述又愛死纏爛打
freedomhome wrote:
法令規定就不能存放與醫療無關的內容
你管它存在哪?

當然要管存在哪,慢慢釐清嘛!
所以你說說看嘛!你覺得領取三倍券的日期與時間,是不是存放在你那張小小的健保卡晶片內啊?
惡魔推銷員 wrote:
 
 

<存取與傳送>這五個字你看不懂嗎?

你以為我會蠢到跟你解釋這五個字的意思??

freedomhome wrote:
<存取與傳送>這五個字你看不懂嗎?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16 條:
保險人得製發具電子資料處理功能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以下稱健保卡)
,以存取及傳送保險對象資料。但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與保險對
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
 
他有寫不得傳輸嗎?
反倒是有寫可以「以存取及傳送保險對象資料」呢!
惡魔推銷員 wrote: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16 條:
保險人得製發具電子資料處理功能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以下稱健保卡)
,以存取及傳送保險對象資料。但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與保險對
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

他有寫不得傳輸嗎?
反倒是有寫可以「以存取及傳送保險對象資料」呢!


天啊
後面的<但不得...
你居然看不懂

我居然跟一個完全不懂法令
也完全看不懂法令的咖對話

看來是我錯了
我一直以為受過九年教育就算再怎麼不懂法
我貼法條出來也應該看得懂才是

現在我知道了
真的有人可以蠢到完全看不懂法令

但我不會蠢到解釋法令給完全不懂的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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