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發起超跑賠償上限公投


creamlemon wrote:
他的語法雖然看的很吃力
可是以 "贊成車損 賠償設置上限"這一派來說 他算是有理性 願意實務的看待與討論施行細則的可能性(我也被傳染了...)
最起碼 他願意承認"基數"的影響是可行與否的決定性因素 所以他保留執行方法的彈性
這是我上星期花了一些時間才看懂他想表達的意思
也就是說, 大家也都還是邊討論邊汲取別人好的意見來微調
拋開這些, 已經沒多少人記得這事了, 直到下一例出現.......


沒錯,其實他算是滿理性的,
說的東西也是言之有物,
雖然有時候需要花一點時間來理解他的話。
但是其實他是屬於比較理性可以討論的。
所以其實我滿喜歡回他的文跟他討論事情。
因為有些問題也是在跟他討論的過程中讓我更深入去思考才想通的。

DeleteSS wrote:
我一直以為是我中文...(恕刪)


不孤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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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恩~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
.
.
.
.
.
嚴歸:欸……
嚴歸:啊……
嚴歸:我想……
嚴歸:這個……
嚴歸:大家辛苦啦!

DeleteSS wrote:
我一直以為是我中文程度太差…

原來我不孤單...(恕刪)

怎麼會孤單呢??? 只是有勇氣承認的"少之又少"...
vivian93 wrote:
你要跟人家討論問題,
然後你自己對這個問題卻沒有自己的看法跟想法,
那你在討論甚麼的?
你覺得我是為反而反,
那只是你把為反而反的定義搞錯了。
所謂的為反而反,是指毫無理由的反對,就只是為了反對。
我的反對當然有我的理由,我前面說了那麼多,就是我反對的理由。
閒聊歸閒聊,但是如果你要針對別人的問題發表意見,
還是應該要有一些自己的想法。
否則所有的問題都回答:這問題沒有對錯,成功當然好,失敗也就算了。
那根本就沒有意義。


樓主是提出一個很直接方式但有侵權與不可行之處
個人認為應該加上機制限定與保障回復受侵犯者之權益
如保險方式這些前言都有提及
你不願意討論或不想了解都可以那是自由
但不要顛倒黑白說人家沒說
需要在此引言我之前的看法與想法嗎?

而"為反而反"是因為你的理由與舉例牽強
在被個人提問質疑這邏輯根本就不通甚至矛盾
包括後續有很多是直接逃避不回覆
要成立"理由"本就不是只要有關就能當成"理由"
不夠充分或就只是"藉口"那本就不該當成"理由"
你前言因為要反對設上限這議題
舉例指出某些現象與漏洞會產生
可事實上個人提出"現在"就會產生就有此現象
這是反證你的那些反對現象之舉例是"不成立"的
並非真是這行為會導致這些情況你才選擇反對
為反而反不是只要"自認"有理就不是反
假如該"理由"是牽拖藉口張冠李戴那還是"為反而反"
以上這些在你之後都未提及相關就能知道
你很清楚之前舉例有些問題不能成立不能視為理由
因此你不談這些"理由"了
轉而在觀念與意義上打高空

vivian93 wrote:
有那些無法被明確定義的數值被設定了?
你去了解過為什麼那樣設定的原因了嗎?
各路段的安全限速,是經過統計跟理論,
經過科學的方法所設定出來的數字,
而不是像樓主這種完全憑自己心中的感覺來設定。


別鄉愿了
道路設計雖是有基本數值與相對規範
但這些都是理論與過往經驗從來就不是一個絕對值
也就是因為變數太多從來就無法被設定只求相對正確
而舉此例是在言明
你所謂的需要定義上限數值才能如如如何
根本就不是主題與重點
不提出沒有此數值也照樣能討論
從來就沒有你認為討論先決必要性
請回頭看你之前文章你是在要求別人什麼呢?

vivian93 wrote:
你看事情都只看一半,
我前面就已經體醒過你再回去看我怎麼說的,
我是僅僅因為上限無法界定而反對的嗎?
任何的規則要建立,
最重要的是在於建立這個規則是為了解決甚麼問題。
把問題找出來,
然後看看現行的規則為何無法解決這個問題,
最後才是建立新規則。
如果新規則針對問題的解決方式不如現有規則,
那根本沒有另外建立新規則的必要。
知道你問題的答案在哪裡了嗎?


你不是"只"因為上限無法界定就反對
但這是你提出的其中"一項"反對原因
我認為你的這項因素不成立所以指出其不成立之解釋
這也是個人認為你為反而反的其中之一並非唯一
在此我也提醒不要為了否定他人
就將他人意思與事實解釋成唯一跟只看一半
事實上這是故意扭曲錯誤解讀
有意見的部份有幾項你卻這在段說是只為了這因
其他段落是在說啥?只有字在都沒有意思?

另外你觀念中"倒果為因"部份就解釋了這麼清楚
卻還在玩同一招有不妥就閃另開新議題
我也再次告訴你
你就是認為這不是個"問題"不用特意再重複了
還我的"問題"哩...

vivian93 wrote:
從沒人能做到?
你是想告訴我全台灣(還不用到全世界)所有有駕照的人都撞過別人?
我從來沒要求過別人不能撞你,因為別人要不要撞你不是你能控制,
但是我很訝異要求你不要撞別人對你來說是"從來沒人能做到"的事情。
請問你有駕照嗎?請問你平常出沒的地點在哪?我好避開。
你的這個論點,就好像因為無法要求"所有人"都不要殺人,
所以我要求你不要殺人是不合理的要求一樣。
完全是邏輯錯誤。再回去想一想吧。


不用偷換概念一直用老套

vivian93 wrote:
你不要撞到我就好了。
怎麼?要求你別撞到我是一個很不合理的要求嗎?


你是要求別人不撞到"你"
而什麼時候"全台灣有人沒撞到別人過"
就等於"有人"可以保證永遠"不撞到你"?
這啥邏輯?
只要證明與解釋"你"自己有生之年開車"絕對"不會撞到
這要求"別人不撞你"之等式就可以成立了
這麼簡單與直接問題卻還要用置換比喻...
是你傻還是當我呆?
為反而反找藉口當然越補越大洞
我還有說你是為辯而辯你以為呢?
vivian93 wrote:
原諒我無法整段回,...(恕刪)


1.盡量
不說清楚有人會重複問
就算知道也裝傻說你前面沒提
再者有人會藉者未表達地方故意曲解

2.應該是移動行列時未消除部份文字
看不懂不清楚意思不是重點可以跳過
是重點可以詢問個人會改正
這不是甚麼很難處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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