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h0119 wrote:民主,以民為主,具有四大原則:政治平等,主權在民,多數原則跟大眾諮商。這裡面沒有一項是「主張自由」、「思想自由」。你指的應該是「自由主義」精神...... 民主一般只是略稱,指的就是民主自由自由的對象當然是所有人民主是以民為主,這個說法其實很不明確到底以民的甚麼為主? 利益? 幸福? 其實都不對民主就是以民的意願為主,利益與幸福不是由統治者來定義,而是以多數人來定義
ho520 wrote:民主一般只是略稱,指...(恕刪) 我還是第一次聽說民主自由可以簡稱民主,那為何要個別定義?明明就是不同的概念你也能硬拗,怎麼你跟樓主都一個樣......不懂就不懂,真的不要硬拗,很難看。連民主跟自由都搞不清楚的人,還有臉說別人不懂民主精神????????你們真的很有臉......................挺蔡的都這種的嗎..................................至於你對民主的了解也是弱到爆,真的不要再出來丟人現眼了.......你知道以民為主,就是人民統治之意,而民有分多數人,全部人或全意志嗎?統治又可分直接統治跟間接統治嗎?不是只有多數人統治,共識型民主就是包含多元社會、文化的民主體制。再說下去,你真的會更丟臉.............
Lannisters wrote:吳斯懷的事件,我比較好奇的是:國軍高階將領有多少人是相同的想法?萬一台海發生戰爭,這些將領會支持和平統一,而直接投降嗎? 這牽扯到認同問題!兩岸分治是中國內戰遺留下來的問題所以兩蔣時代,教育大家是中國人,要完成統一大業...吳斯懷是受這種教育長大的!
ych0119 wrote:我還是第一次聽說民主自由可以簡稱民主,那為何要個別定義?明明就是不同的概念你也能硬拗,怎麼你跟樓主都一個樣......不懂就不懂,真的不要硬拗,很難看。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為國際法中之民主原則奠定法律基礎特別是:言論自由(第19條);和平集會的權利(第21條);結社自由(第22條);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公共事務(第25條):在真正、定期的選舉中進行選舉和被選舉,這種選舉應是普遍和平等的,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以保證選舉人的意志的自由表達(第2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