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b wrote:
其實要講宗教也行....(恕刪)PS:再寫下去我真的很想開罵了,你們廢死這群人別逼我詆毀這個宗教好嗎?別逼大家討厭這個宗教
好嗎?
其實不關宗教的事 -- 宗教是無辜的~

絕大多數的宗教都是立意良善 -- 撇除少部分的邪教以外,參考各個宗教的發源地很多時候不難理解為什麼會有他們自己的教義~
換句話說~
多數的宗教基本上是沒問題的 -- 出問題的往往是解釋教義的那些教內高層人士~
畢竟還沒有超凡入聖就自詡為聖人妄行聖人之事,搞出來的結果通常也就2266,爭議不斷~
如果能說服我,我不反對改變立場. 但前提是拿出你們的辦法吧!kouchou wrote:
這是一篇值得討論
(恕刪)
kouchou wrote:
反觀當今死刑的意義,在於否定生命的一切價值。此矛盾點的根基,在於生命的價值,目前並非普世的重點。這是我的觀察。
kouchou wrote:
對於一個法律判死之人,閣下找不到其可再利用的些許價值
正如同此殺人犯,當初一律否定,他將殺害之生命的任何可能價值
lansub wrote:
我想問為何有必要為了一個不尊重他人生命的尊貴的生命,去使得更多其他尚未被他傷害的尊貴的生命也陷入威脅,甚至死亡的危機中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