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gydu wrote:
這位newjohnpc大大,我想你生氣的原因,和大多數支持王家的人一樣
都是很單純的認為,我不同意為何可以強拆我的財產(家,屋子)
哪有生氣?
真這麼在意所謂居住正義的話
面對龍腦案就不會生出一萬個理由不去聲援了
龍腦案堅稱未提告所以沒辦法
文林苑王家還敗訴定讞了卻完全不在乎
所謂不同意為何可以強拆我的財產
也是要看對象的
congydu wrote:
這位newjohnpc大大,我想你生氣的原因,和大多數支持王家的人一樣
都是很單純的認為,我不同意為何可以強拆我的財產(家,屋子)
我想從法律角度說明一下
比如為了某些事,法官傳我去作證人,寄了傳票,我自認沒有犯法,我不去理會它,最後會變怎樣?
答案是我會變通輯犯,警察會來強制捉我去上法庭
也就是
在法律前,不作為是會出事的
在法律前,不作為是會出事的
在法律前,不作為是會出事的
王家早就被通知有都更的相關事宜,這大家都知
還有建商+住戶+政府,都有來協商,有談判,有理解王家需求
王家可以選擇加入,不加入,還有一個選項>換地(但要拆舊屋)
但王家選擇拒絕加入都更,然後用不出席或不參與的方式,認為就沒事
這就是一種單純
結果失去了談判和維護自己的權益的好機會吧
憲法只有保障財產,但可用等值交換或補償,而不是不能拆不能徵地
天真的以為買塊地房子永遠不能動....這真是太天真了
法律一直在變的,規則一直在變,
以為躲著就天下太平了,太單純了
newjohnpc wrote:
敗什麼敗啊....如...(恕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事件已經落幕了,
我說過的,和其他在此版發言過的網友,和當初試著協調的專家小組,
大家看法一致,
1. 文林苑都更,王家要退出或重建,必須有大量的鄰地切給王家把畸零地變大和築路給王家專用 ,直接排除不解決畸零地的建案或都更案違法->排除王家的規劃。
2. 法院判,王家提退出太晚了,而且都更案合法->維持原案,執行強拆。
3.大法官釋憲,所提的都更案送件同意3/10,通過不必100%,文林苑都符合。只有強拆尚未釋憲。
以上說明,如果這個版上其他人都了解,只有你不了解,我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