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心理系性侵事件...


迷失的缺口 wrote:
抱歉,不知道是不是表...(恕刪)


經過一連串事件下來
我想所有被捲入這個漩渦的關係人都輸了

當然最讓人不忍的是受害者
從頭到尾他一直很堅強的在抵抗他周遭的所有壓力
(從他願意出席6月7日的討論會,可以看出)

說實在話,我現在倒是覺得網路的聲討與對立可以降溫了
原因不是不要堅持自己心中的正義
而是不要再為了發抒自己心中的正義
反而增加了受害者的壓力與傷害

我相信,從最近的網路討論,受害者應該可以感受到大家對他的支持與同情
就給他一點平復的時間與空間吧!

工作小組的事實已經過去,但是未來還有法庭的攻防等待受害者去面對
那是一個更加殘酷的戰場, 他需要花費更多的精神去戰鬥
不要讓受害者再浪費不必要的力氣在過去的漩渦打轉

以上是我個人的想法,所以以後應該也不會在這個討論串繼續回覆
謝謝大家

迷失的缺口 wrote:
抱歉,不知道是不是...(恕刪)


嗯……你的文章很難閱讀,不過我大概懂你想表達的東西。

http://www.plurk.com/p/lv35fo

我講直一點,你現在就跟這位希望好色龍把圖片下架的人沒兩樣。

本來圖片貼出來大概被轉貼個一兩天就會被淹沒了,但是如果有人去做出希望不要轉貼、不要討論的動作,通常都會有反效果,連帶的過去的圖集也會被再挖出來貼個一輪回顧。

其他我懶得講了,我跟你講……各打五十大板大家都有錯所以不要吵,這種論述每次事件都一定會出現,但我從來都沒見過有人光靠這種論述把事件平息的

你如果能有根據的反駁像苗博雅那種等級的質疑,那還比較有得談,沒有就省點力吧。
哇塞

還情慾流動咧

宗瑞哥如果當初有來找夏老師當訟訴代理人

就不用被關20多年了

還可以狠狠霸凌那些受害人

宗瑞哥啊 宗瑞哥

我真是替你感到難過

誰叫你不是唸輔大心理系的呢



過客4112 wrote:
說實在話,我現在倒是覺得網路的聲討與對立可以降溫了
原因不是不要堅持自己心中的正義
而是不要再為了發抒自己心中的正義
反而增加了受害者的壓力與傷害...(恕刪)

沒錯....
這就是我感覺到不舒服和擔心的地方
大家為了追求自以為的正義
把受害者需要的復原空間和時間都壓縮光了..


另外回復兩位詢問甲方乙方問題的板友
抱歉,我不會在一個回復裡面回復多個人
我說的甲方和乙方....從來都不是被害人本人或他男友
或許沒有說清楚,讓大家誤會了
在這邊跟你們說聲抱歉

各位大大請大家先不要質疑 攻擊"迷失的缺口 " 大大
我相信他是善意第三人不是護航的教徒
我現在在打一篇長文在跟他做一些觀念的釐清,
可以給我一點時間讓我文章打完
大家在針對不足處做討論嗎?
謝謝大家

balberith wrote:
嗯……你的文章很難...(恕刪)

抱歉....我一直以來都不是個口條清楚的人
所以沒能明白地說清楚,真的很抱歉
不過,我並不是想出來,表示雙方各打50大半所以討論可以停止了那樣的想法
你提到了苗小姐的論述
其實對我發言的初衷而言,有沒條理不是重點
只是希望大家可以多給受害者多一些的空間
不是有條理、有論述、有實證、有數據就可以為了好好的、理性的討論
而是更需要顧慮到被討論的人的感受
夏老師最後是不是遺臭萬年或者被誤會而背負汙名....這些都不是我個人介意的
也不是自以為正義的想站出來平息這些風波
我自知自己沒哪個能耐,而且也不是我這懶人個性會想做的事
再說,前面提過,夏老師的一些東西我個人並不是很贊同
我還是稱他為老師,即使出現了一連串個人認為有失高度的作為
就像現在的政務委員,過去發生過一些不是很好的社會新聞
但我還是會稱呼他林老師一樣,單純出自於對前輩的禮貌
無關乎贊不贊同、支不支持
就如同前一則回文一樣
希望別讓大家心中的正義感
在追求心中以為的正義的同時(我並沒有批評大家的正義是錯誤的意思)
卻傷害了我們當初以為想聲援的那個人
很單純,只是我不大會清楚的表達
大家想罵那些人、看不慣誰的作法,只要在不違法的狀態下,那是每個人的言論自由
但是,追求自己的言論自由的同時、捍衛自己的正義地當下
那個最初的受害者,是否因此受到踐踏,這是我們支援、聲援他人的同時需要自省的
希望這次沒有太難懂、太含糊、太虛無飄渺



看完整個新聞後的小小感觸......
真的是.....不敢置信
嘛,我是覺得沒什麼好講的。

我可以跟你保證,單純被夏跟民陣惹毛的人多過於擔心受害者的人,所以拿出受害者來說對事件的平息真的沒有什麼太大的幫助。

這類重大事件真的停多半是該講的都講完了,然後被新的東西吸走注意力然後就停了,簡單來說就是只能等時間自然解決。

當然有時候也會在特殊的情況下直接消聲,但取而代之的是有可能會出現一批人時不時的反覆提起,你要知道被激起的能量並不會憑白無故消失,通常這類案件會不了了之的原因在於旁人必須顧及受害者感受,但加害人跟「某些人」完全不用,所以法律才會規範當加害人在陳述出現偏差言語時應立即阻止,連這種東西都要寫進法條啊。

其實夏教是行動力、鬥爭性都非常強大的組織,講真的我很難判斷到底是輿論沸騰對被害人壓力比較大,還是「某些人」台面下那些手段壓力比較大──特別是在見識過日日春是怎麼去騷擾攻擊異己之後。
balberith wrote:
我可以跟你保證,單純被夏跟民陣惹毛的人多過於擔心受害者的人,所以拿出受害者來說對事件的平息真的沒有什麼太大的幫助...(恕刪)

我相信你的保證
因為....某部分我真的覺得夏老師有些東西過於極端
不過老實說,走倡議的很少有不極端的
或者該說,要做倡議不夠極端根本吸引不了注意
不過,這不就讓這起看似是重點的事件
其實只是另一批人想攻擊或者打壓異己時的手段或藉口而已嗎??
而大家追求正義的心....剛好被拿出來充分利用
這就更證實了我的擔心
真正的受害者,只是個被拿出來利用的工具
這....在我這個有點固執、僵化又過時的價值觀裡
我沒辦法接受....對我來說這是打著公義大旗的不公不義
所以才會忍不住跳出來倘混水
迷失的缺口 wrote:
我沒辦法接受....對我來說這是打著公義大旗的不公不義
所以才會忍不住跳出來倘混水

說出這麼老實的話,
不知有多少人看到後會感到良心不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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