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 執法的權利在誰手上
該修理的就是誰
廢死雖有干擾
但並沒有辦法直接決定國家司法的走向
所以這個問題百姓自己也要負點責任
老給兩個爛蘋果有操弄的空間
犯罪率不是這樣看的吧
犯罪率不會只有看檯面上這幾個
犯罪型態也有多種
事實中華民國一直都有死刑
兩蔣時代執行的很乾脆
但當時的司法並不可靠
而且經常是執政者迫害不同聲音的工具
但犯罪率確實還是與日俱增
死刑的存在與否都無法消弭罪惡
問題的點並不是死刑能不能消弭罪惡
罪惡一定必然存在
死刑不是拉住那些豁出去的人
而是拉住那些還在醞釀的人
法律是我們客觀對於重大惡極的人該用什麼
罰則來對處
才能實現受害方的公義 加害方的公平審判
至於那些研究數據
不管他抓哪裡來的
可以參考某些層面
但沒有多大意義
"數據並不能反應犯罪的心理狀態"
"數據也無法得知一個犯罪者是否有悔改之心"
犯罪的醞釀 犯罪的程度
本就不是照刑法法典規範的內容強度在運作
哪一年會有多少人犯哪種罪
誰會知道
人心如果可以解讀
廢死的就無法有一堆胡言亂語的空間了
vistac wrote:
如果當初該判死刑的
就判死而並明確執行
後面的人就不會死
即然後面的人沒死
當然就表示重大犯罪率有確實下降
所以死刑確實是可以降低犯罪率
是一條恒等式
奧茲剃刀理論就在這理
簡單明白
廢死者去引用政府的犯罪率資料
來証明死刑沒有辦法嚇止犯罪
就像去引用美國的GDP
然後說台灣人都很有錢
資料本身是對的是真
但引用者故意用不相關的資料來論述
這就是使用假資料
還去扯什麼 還沒有犯罪 才算
已經犯罪的就不算在犯罪率裡了
這種白痴的說法
是哪個人發明的
這就是我說的
主張死刑者與廢死者
完全沒有交集
因為廢死者不願正面討論
只是不斷的使用假資料
使用各種誤導的手段去解讀這些資料
一邊真 一邊假
如何交集?
要誤導別人
請先找個邏輯清楚的出來
現在所有的廢死者最大的問題是
他們完全不了解自已的主張
對自已的主張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我實在不懂
一個你完全不了解不清楚的東西
你確毫無保留的相信
要怎麼樣才能說服自已?
這跟不知道大便可不可以吃
但毫無保留的吃下去
有什麼不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