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gugu wrote:
警方認為是新竹偷電...(恕刪)
你這人也真鮮阿
呵呵..
我只是如實敘述警方在法院上的證詞,
過失致死案中的羅文昌曾涉及電纜線竊案,
而且法官、檢察官對此並無表示疑義。
若你有問題,大可直接控告警方作偽證
安迪月亮 wrote:
警界當中也有不少衣冠禽獸的社會敗類~是否也比照引言中的邏輯~死一個少一個?!)
羅姓通緝犯雖然多次犯案,但罪不及死,卻在警察拘捕過程被警槍射傷致死,
顯然警察也有執法過當致死的疏失,
因此法官判決警察「業務過失致死」,合理、合法、合情...........
Gugugu wrote:
本案裡面嫌犯根本沒有任何疑似掏東西舉動
您就想像如果歹徒真的掏槍這位警察早就不在啦...
偶是不想用一般人說的腦補那個詞...(恕刪)
Gugugu wrote:
判決書半年前就看過...(恕刪)

大馬1251 wrote:
我舉個例子..
無前科且素行良好的警察,對空鳴槍喝令歹徒雙手舉高不准動
歹徒非但不予理會,二話不說,迅速將手伸入腰際掏東西。
鑑於台灣黑槍氾濫,警察誤以為歹徒正在掏槍要殺他,
情況危急之下,立即朝歹徒非致命部位開了三槍。
不料打中動脈,歹徒平日又吸食毒品,
更加劇大量失血,最後送醫不治。。...(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