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kingmaker wrote:
n大的指控,小弟已提...(恕刪)
......原來網路上的文章會有命令, 這在個論壇裡有權力的, 就只有mobile01的官方而已, 其他人的聲音該得再大聲, 也不會有強制性的命令, 那是你覺得而已, 你可以把這個拿去法院上證明看看, 看會不會有人覺得這是命令, 就是因為這個場子裡面, 除了mobile01官方可以刪文外, 其他網友都沒有能力做這件事, 所以你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 而mobile01官方即使刪文也不牽涉言論自由的原因是, 這個論壇是mobile01官方的資產, 有權對自己的資產做任何處分, 他人無權置喙, 還有, 順便解釋一下什麼是人身攻擊好了, 大雄是白癡, 這是人身攻擊, 大雄的話都是屁, 這個不是人身攻擊, 只是對大雄的話的評論. 你仔細看人身攻擊這四個字, 包含了兩個字, 一個是人身, 一個是攻擊, 兩者都要吻合才算數. 針對言論本身的批評, 怎麼樣都不構成人身攻擊的. 老實說, 你講的白文正, 那是他自己的心理問題, 因為他永遠可以有提起告訴的權利, 這個社會對他很公平, 因為他有捍衛自己清白的自由, 他可以上法院把媒體告到死, 還有順便回一下那個董小姐好了, 老實說, 這從頭到尾都是他自己的問題, 如果他認為他自己的權益被侵害, 他可以提告, 從頭到尾都是這一點, 你認為的不應該怎麼樣, 都有解, 因為這個社會沒有剝奪他司法上的訴訟權, 他可以興訟整網友, 現在是資本主義社會了, 只要你有錢都辦得到,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想要保護你自己的利益, 請掏錢出來, 這就是民主政治, 用錢和司法解決問題. 如果你還沒有搞懂我也沒有辦法. 難不成你以為歐美比台灣好嗎, 你可以去住個半年一年的看看, 那裏可不是什麼鳥語花香的天堂, 他們是頻繁興訟, 沒有錢的摸摸鼻子就算了, 這才是公民社會,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有市場機制在, 你就可以付出成本來捍衛自己的利益. 你可以考慮創業看看, 你會受到無盡的攻擊, 身邊的家人朋友, 沒有一個會真的支持你, 等你失敗看笑話, 我之前就是這樣, 直到我開始可以賺錢為止, 難不成我要對他們全都提告嗎, 所以你說的這些事, 從我的角度來看, 真的只是白先生跟董小姐過太爽而已, 難道他們沒有意志力來捍衛自己的利益嗎? 白文正因為這樣就放棄自己的生命, 那是他自己的問題, 沒有人逼他自殺, 他可以上法院告媒體, 人肉搜索不會把董小姐逼到無路可退, 因為他可以砸錢把肉搜的網友給弄上法院, 媒體有個什麼道義責任, 這跟老闆把員工開除, 員工去自殺, 這干老闆屁事, 這是一模一樣的道理, 因為這個員工可以選擇去做其他的工作, 甚至可以創業. 懂邏輯了嗎, 只要你還有選擇, 你就不能說是別人的問題, 就像01這裡的網友一樣, 甚至是我, 我們都沒有權力逼你不准打字, 要打字回文完全是你自己的選擇, 懂了嗎
感覺好像有啥證據曝光我們再來辦?
不會想要深入查案?
好像證據都早已消失湮滅不會有啥強力證據?
所以都穩穩的說 證據到哪辦到哪?
一點都不想破案?
回到本樓主題 洪仲丘案之我見
假設 (公堂上假設不犯法吧)
假設 置他於死的動機在於
他想揭露該旅某(些)人盜賣軍品作假帳貪汙包庇放高利貸情色行業插股等情事?
所以所有旅部軍官一條心讓他走不出禁閉室?
請問一下貪污是公訴罪嗎?
是民間辦案還是軍檢辦案?
如果貪汙判刑 軍法刑度有沒有比行政疏失導致義務役死亡還重?
有沒有這個動機存在的可能?
緊咬著虐殺就給你一個中士替死鬼?
媒體要緊咬著金錢不法情事才有可能找出真相?
當然也只可能是剛好很多巧合?造成不小心死在禁閉室!?
你覺得普羅大眾相信上述何者?
你覺得昨晚25萬人想著什麼走上街頭?
簡單平凡就是幸福。 心是一塊田,快樂自己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