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之我見(歡迎正反意見討論,在下一定奉陪)

台大,您的混亂其實是不同觀點的交鋒,這是很好的事情,更加告訴我們真理的多樣性。
台灣是何其幸運的地方,我們能在網上交流彼此的意見。只是有時往往不能聚焦,所以才會一直不能取得共識。
我連續幾天,不惜筆墨,不憚辛勞,在版上po文,是希望能喚回大家的理性。但很遺憾的,我跟風無大的爭端,搞到最後兩人都動了意氣,他罵我為小人,我欲循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捫心自問,風無大的激情我也是有責任的,如果我多花些時間,向風無大詳細陳述己見,也許事情就不會演變至此了!在此,我也要為動了情緒向風無大道歉!
從我跟風無大的例子便能看出情緒的可怕,也更加堅定我在出國前宣揚己見的決心!
台大,您的混亂其實是不同觀點的交鋒,這是很好的事情,更加告訴我們真理的多樣性。
台灣是何其幸運的地方,我們能在網上交流彼此的意見。只是有時往往不能聚焦,所以才會一直不能取得共識。
我連續幾天,不惜筆墨,不憚辛勞,在版上po文,是希望能喚回大家的理性。但很遺憾的,我跟風無大的爭端,搞到最後兩人都動了意氣,他罵我為小人,我欲循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捫心自問,風無大的激情我也是有責任的,如果我多花些時間,向風無大詳細陳述己見,也許事情就不會演變至此了!在此,我也要為動了情緒向風無大道歉!
從我跟風無大的例子便能看出情緒的可怕,也更加堅定我在出國前宣揚己見的決心!
看到一篇01的文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313637&p=3

第24樓


整人 跟整死人 是很大的差別 說關禁閉不是在整 不是討厭 我絕對不相信

就是對你不滿 才會關你禁閉 ..



回到今天 這案件

不管是 窩裡反條款 還是汙點證人 還是重金懸賞提供線索者 都應施加更大力道

政府 真有心要查 多管齊下 總會一些效果

為什麼 不重金懸賞 提供 那些涉案軍士官 其他業務金錢有無違法的證據呢





lovekingmaker wrote:
n大的指控,小弟已提...(恕刪)


......原來網路上的文章會有命令, 這在個論壇裡有權力的, 就只有mobile01的官方而已, 其他人的聲音該得再大聲, 也不會有強制性的命令, 那是你覺得而已, 你可以把這個拿去法院上證明看看, 看會不會有人覺得這是命令, 就是因為這個場子裡面, 除了mobile01官方可以刪文外, 其他網友都沒有能力做這件事, 所以你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 而mobile01官方即使刪文也不牽涉言論自由的原因是, 這個論壇是mobile01官方的資產, 有權對自己的資產做任何處分, 他人無權置喙, 還有, 順便解釋一下什麼是人身攻擊好了, 大雄是白癡, 這是人身攻擊, 大雄的話都是屁, 這個不是人身攻擊, 只是對大雄的話的評論. 你仔細看人身攻擊這四個字, 包含了兩個字, 一個是人身, 一個是攻擊, 兩者都要吻合才算數. 針對言論本身的批評, 怎麼樣都不構成人身攻擊的. 老實說, 你講的白文正, 那是他自己的心理問題, 因為他永遠可以有提起告訴的權利, 這個社會對他很公平, 因為他有捍衛自己清白的自由, 他可以上法院把媒體告到死, 還有順便回一下那個董小姐好了, 老實說, 這從頭到尾都是他自己的問題, 如果他認為他自己的權益被侵害, 他可以提告, 從頭到尾都是這一點, 你認為的不應該怎麼樣, 都有解, 因為這個社會沒有剝奪他司法上的訴訟權, 他可以興訟整網友, 現在是資本主義社會了, 只要你有錢都辦得到,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想要保護你自己的利益, 請掏錢出來, 這就是民主政治, 用錢和司法解決問題. 如果你還沒有搞懂我也沒有辦法. 難不成你以為歐美比台灣好嗎, 你可以去住個半年一年的看看, 那裏可不是什麼鳥語花香的天堂, 他們是頻繁興訟, 沒有錢的摸摸鼻子就算了, 這才是公民社會,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有市場機制在, 你就可以付出成本來捍衛自己的利益. 你可以考慮創業看看, 你會受到無盡的攻擊, 身邊的家人朋友, 沒有一個會真的支持你, 等你失敗看笑話, 我之前就是這樣, 直到我開始可以賺錢為止, 難不成我要對他們全都提告嗎, 所以你說的這些事, 從我的角度來看, 真的只是白先生跟董小姐過太爽而已, 難道他們沒有意志力來捍衛自己的利益嗎? 白文正因為這樣就放棄自己的生命, 那是他自己的問題, 沒有人逼他自殺, 他可以上法院告媒體, 人肉搜索不會把董小姐逼到無路可退, 因為他可以砸錢把肉搜的網友給弄上法院, 媒體有個什麼道義責任, 這跟老闆把員工開除, 員工去自殺, 這干老闆屁事, 這是一模一樣的道理, 因為這個員工可以選擇去做其他的工作, 甚至可以創業. 懂邏輯了嗎, 只要你還有選擇, 你就不能說是別人的問題, 就像01這裡的網友一樣, 甚至是我, 我們都沒有權力逼你不准打字, 要打字回文完全是你自己的選擇, 懂了嗎
我也覺得 1.2位名人說證據到哪辦到哪很瞎
感覺好像有啥證據曝光我們再來辦?
不會想要深入查案?
好像證據都早已消失湮滅不會有啥強力證據?
所以都穩穩的說 證據到哪辦到哪?
一點都不想破案?

回到本樓主題 洪仲丘案之我見
假設 (公堂上假設不犯法吧)
假設 置他於死的動機在於
他想揭露該旅某(些)人盜賣軍品作假帳貪汙包庇放高利貸情色行業插股等情事?
所以所有旅部軍官一條心讓他走不出禁閉室?
請問一下貪污是公訴罪嗎?
是民間辦案還是軍檢辦案?
如果貪汙判刑 軍法刑度有沒有比行政疏失導致義務役死亡還重?
有沒有這個動機存在的可能?
緊咬著虐殺就給你一個中士替死鬼?
媒體要緊咬著金錢不法情事才有可能找出真相?

當然也只可能是剛好很多巧合?造成不小心死在禁閉室!?

你覺得普羅大眾相信上述何者?
你覺得昨晚25萬人想著什麼走上街頭?



簡單平凡就是幸福。 心是一塊田,快樂自己種。

lovekingmaker wrote:
發文又不到,01十分...(恕刪)


阿對了, 今天晚一點我會坐飛機去東京, 大概待一個月, 大概不會上01了, 如果你不回也沒關係, 反正大概也是一個月之後我才會看到, 到時候也沒差了
讀完n大的「卓見」,我真有「鬼打牆」之感耶!我覺得多寫一個字回您都是浪費筆墨,請放心,本版絕不會將任何意見不同的大大列為黑名單,只是對於「頻率」與「道德感」不同的大大,小弟就不會回應了!這絕非懼戰,而是我覺得要花零點五元的電錢,還有零點五分鐘的時間回您「無限迴圈」的「鴻文」,對我都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了,謝謝!順道一提,有幾位大大要談「真相」,小弟已說得非常清楚,w大亦幫小弟再次說明,本討論串「絕不」討論洪案真相,請恕小弟不奉陪!
東京非常適合大大耶!真的!長居在那裡對大大身心有益!
lovekingmaker大
加油~我支持您
一件事情絕不能只有一種聲音、一套標準、一條界線將其正邪二分
更不能以不正義的方式追求正義,對嫌疑者未審先判、爆料汙衊
雖然網路上是一面倒的光景,但現實中和他人私下聊及此事,其實很多人的想法和您一樣
這類人大多不是鄉民,花在網路上時間少,就算上各大論壇也是潛水,不敢也不知該如何表達
您絕不是孤獨的,加油~!
謝謝r大,小弟並沒有您想的那樣好!
小弟雖然欲屏除媒體、鄉民多數情緒之暴力,但有時仍難免動怒,如今晨對風無大,剛剛對n大的回文,感覺都是有意氣在的。給n大的回文,諷刺的是還是在我對風無大的道歉文後,可見看見他人缺失容易,要革己心很困難!然而給n大的回文無法刪除,也只能留作鑑戒。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與諸位大大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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