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ntsao.tw wrote:贊同,而且法務部就說明年二月會提出特別法,為什麼要破壞現有民法的狀態下強行通過,這就是少數霸凌多數...(恕刪) 因為兩公約第二次國際審查在2017年初現在趕完就可以在2017年1月1日施行尤美女昨天就很明白說之前國外建議我們修民法性別平權兩公約報告快到了法務部你很清楚修法是為了給國外一個交代真的以為連署委員支持同性戀?
再講一次,國際有把我們當國家嗎? 我們有必要成為別人的白老鼠嗎? 當初立委偷懶不想用特別法導致最後火燒眉毛,結果要全民吞下來嗎? 這跟 核食物有什麼區別,不就代表政府無能? 我們這樣的發聲不就是成為政府的後盾嗎?Gugugu wrote: 因為兩公約第二次國際審查在2017年初...(恕刪)
TXLC wrote:接下來是不是要大家...(恕刪) 真的有, 別懷疑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316/35704372【王家俊、陳培煌、何柏均╱台北報導】在跨性別及人權團體力爭平權下,內政部近日完成性別註記評估報告,規劃取消身分證上的「男」、「女」性別欄,身分證字號前碼數字1(男)、2(女)的註記方式也打散,即身分證上不再有性別標示,只在戶口名簿保存即可;內政部並建議,戶籍登記以出生時的「生理性別」為準,另增設「社會性別」欄。對於內政部人權大跨步,藍綠立委呼籲要有配套,以免施行困難。為了少數群體需求, 還得把男女性別全移除, 接下來一堆大工程要搞,很想罵髒話, 那些舉出老美身份證只有姓名號碼等, 沒有性別當例子, 那這些想要去性別化的稿清楚最好出國護照上也是性別不列記?!
我覺得這個議題已經進入無限循環了,那之後會不會有人來吵一夫多妻 一妻多夫 多夫多妻類似這種問題呢 既然有人主張婚姻平權 那誰說婚姻只能有兩個人組成我的看法是 婚姻會影響一個國家的國力,有必要國家來專門規定,而不能單就人權問題討論
小客5509 wrote:為了少數群體需求, 還得把男女性別全移除, 接下來一堆大工程要搞, 我知道這議題曾討論過。但真這樣搞,就真的很87。就如同為了讓一些缺手腳的身障人不會自卑,所以就把所有正常人的手腳全砍下來,認為大家都沒有手腳,就可以很阿Q的向人炫耀我們平權了,一樣的可笑。
TXLC wrote:我知道這議題曾討論過。但真這樣搞,就真的很87。 所以為什麼川普在美國會當選,民主黨和左膠眼睛長頭頂無視民間疾苦,紅頸們受不了啊。從文件註記到廁所怎麼上,巨細靡遺,生活中到處都有「性別平權」,和文革有87%像。別懷疑,「性別平權」就是性解放運動,人權只是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