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inese wrote:
呵呵 你這種外面社...(恕刪)


別又在扯了

你就直接回覆問題就行了

自稱出過社會

那怎會如此扭捏呢?

不急

等你找到能自圓論點再來補也不遲

我會回覆你的請放心


miamivice wrote:
別又在扯了你就直接...(恕刪)


哎呦~你支持謝金晏比較好~~


雙方合意才有合約 ,小朋友乖~~~


以下開放 跳針~跳針~跳針~跳針 ~
marinese wrote:
哎呦~你支持謝金晏比較好~~
雙方合意才有合約 ,小朋友乖~~~
以下開放 跳針~跳針~跳針~跳針 ~



marinese wrote:
簡單講 長榮同意 團體協約第 13 條 (台灣的禁搭便車)
但工會堅持 但團體協約另有約定 非該團體協約關係人之勞工,支付一定之費用予 工會者,不在此限。
不能納入 , 簡單講 工會在搞怪~~~法律明訂長榮有的權利 要貪心大獲全勝
無非 工會絕對強勢發展 ( 幹部福利 , 工會會費每年可不少 , 有機會幹部又可參加政治...)


不要跳針了
以上是你論點

該條只有說雙方可以協商"另有約定"
而工會就已經提出禁搭這條並不要"另有約定"
這是工會本來就能主張之法定權利
而公司要跟人家"另有約定"
人家目前就是不要這但書
不管它是不爽不高興不喜歡不愛那都是它的事
就跟公司在之前協商就不要接受工會協商內容是相同意思
沒人會說公司在搞鬼

可是你的結論中表示
這不納入之工會不接受就是工會在搞鬼是從何而來呢?
這不就是公司不接受工會協議內容不是搞鬼
而當工會不接受內容卻在你解釋下變成在搞鬼
你這依據推論很顯然站不住腳沒有邏輯
相同行為一方是一方就不是
你這不是欲加之罪是什麼呢?

再者法律就明定工會可以提出禁搭
也給公司一個洞讓雙方協商產生"另有約定"避開這條
現在就是如你所言不合意未有共識
然後你的結論卻是工會問題?
這什麼巫術?
miamivice wrote:
不要跳針了以上是你...(恕刪)


跳針 不意外~ 不合意就不要簽 現在是你們工會方不合意 不想簽 所以罷工 ,

那就繼續罷~~ 罷到底罷好罷滿 最好不要有任何一點妥協


長榮會資方會堅持 本來就于理于法有所本 ,不然早被政府 與論電倒翻


工會首釋善意:3訴求可調整

連工會自己都已經要軟掉 你們還在 我們唯真的不妥協 才是真正勞權 (這是搞政治吧 )



前面說過~目前這工會搞法跟對會員教育

就是圓夢直銷大會 絕對排他性 絕對的攻擊性 絲毫的不妥協性~

你不認同我價值是因為比我LOW ( 我爭勞權我高尚 你不爭是奴隸 我思想進步 )

你不認同我價值是是因為妨礙我發展 (你沒辦法高薪 不要妨礙我用任何手段 爭取高薪 )

直銷洗腦法都是搞這一套 圖體向心力 團體同仁間的箝制力 ( 開玩笑 邪教組織~給你說來就來說走就走? )


很多支持你們工會說法 也都是這樣回文~

去看看人家歐美 玩的是柔性組織, 還有扣證件 即便本人來也不想還人這種事?


理? 你們真的能談?

能談 當天~ 就不會突襲式拜罷工了拉



螢光鴿 wrote:這個新聞怎麼都沒人...(恕刪)


不會沒人關心吧!!這個新聞很重要

如果單身男,口袋深到地上

應該要有所行動的


單身男請跟上~~!! <<點入

marinese wrote:
這個工會 半來就活像直銷圓夢大會組織 (恕刪)


這個資方, 半個世紀以來就活像個自以為是皇朝的封建霸道威權組織
六藝君子 wrote:
這個資方, 半個...(恕刪)


很好啊~你表述了你的意見 可以叫他們繼續罷好罷滿~
你也可以 反帝制反資本反皇朝封建霸權組織
跟您老闆陳述你的想法~

即然你的思想是這樣 馬克思主義這本書 是非常適合您研究探討的~

tony333324 wrote:
德國法/美國法歐美很多國家 都早已修正禁搭便車(恕刪)


This is simply NOT true.

只有美國去年在川普的主政下, 法院做了一個判例不利於禁搭便車條款

並沒有很多國家拿掉禁搭便車條款

marinese wrote:
很好啊~你表述了你...(恕刪)


1. 我自己就是老闆
2. 你也可以繼續樂當資方的擁護者
3. 我反共


Bring it on, you mess up with the wrong person.

marinese wrote:
不然早被政府 與論電倒翻(恕刪)


政府輿論早就被買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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