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目前神隱的加害者,...(恕刪) 以下是引自"女人迷"網站內的文章... http://womany.net/read/article/11776"性別暴力防治教育學者 Jackson Katz 在 TED 的演講裡,就提到性別暴力其實是男性議題。他透過一連串字詞的變化解釋性別暴力從施暴者與被施暴者的關係,演變成注意力只集中在被施暴者身上。"「約翰打了瑪莉」=>「瑪麗被約翰打」=>「瑪麗被打了」=>「瑪麗受虐」=>「瑪麗是一位受虐女性」是呀?!...打人的約翰到哪裡去了?!
感覺和文林院都更一樣人家想下車了 但是抬轎的不肯讓人下車夏老師都說 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在8樓幹甚麼加害者是建商的小開學姊看起是很像原住民網路很多都是一夜情被男友抓包 後悔反咬性侵我們都是鄉民 我們不是當事人 事實真相應該是交給檢調當事人不想被小組輔導 大可自行退出 後來也退出了戲應該落幕了 看戲的該走了!
回 浪人情哥 :當然,你的說法,加害者也可能會向檢警如是說,可是驗傷結果和目擊證人的證詞讓檢調以「乘機性交罪」起訴,校方也公開承認疏失,校長也發公開信向受害者道歉,如果是你所說的一夜情被男友抓包,人會是清醒的,不是醉倒的人,也不會選在開放空間在自己的嘔吐物上。輔心也不是檢調,居然把性侵河蟹成「猥褻」做成報告,然後允許加害者繼續過「快樂」的大學生活,加害者結黨並散佈謠言二次傷害女學生(據輔心其他學生FB)。可悲的是,受害者只有在遭受近一年「壓迫」後,只能以「公開自己的不幸」才有機會訴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