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賦予你私刑的權利?(正義在台南再度展現?)


熬夜傷身 wrote:
你這是亂掰 不考慮前因後果
民怨 民意 民粹 請想想
誰吃飽那麼閒 去包圍警局的人 有拿到任何好處嗎 他是為自己的利益去做嗎


包圍警局不就是想動私刑嗎? 這不叫民粹請問什麼叫民粹?
難不成動私刑的人的行為叫做公益喔? 錯了! 這些人大多是為了宣洩情緒與憤怒才會聚眾想給嫌犯好看,他們為的就是自己的利益。
這對事情本身幫助有益嗎?
要是常常都這樣對現行犯動私刑,是不是哪天就可以對嫌疑犯動私刑?

熬夜傷身 wrote:
重大案件 通常不止一個法官審吧
也不知道審了幾十遍 審了十幾年
如果還會誤判 到底是法官太爛 還是制度有問題阿


就是因為要取人性命才要審這麼久,美國都會有誤判了! 你認為美國司法制度有沒有問題? 法官有沒有問題?
國家要取人性命不是現行犯就想速審嗎? 你要不要看看過去速審所付出的代價?
熬夜傷身 wrote:
還是在亂掰 這是滑坡謬誤

他講得只不過是例子,你卻扯什麼滑坡謬誤,他例子所帶出不過就是因為各種層面的壓力(包括心理與物質層面)走投無路選擇犯罪的人,你是看不懂還是>?

千年之夢 wrote:
法律無用當然只能靠自己,已經有很多網友說了,與其被殺後家人毫無依靠,不如以暴制暴,這叫做叢林生存法則


法律制度是過去的經驗一點一滴累積修正的
有些制度設計乍看之下似乎沒效率
如果你能耐心理解其背後的道理
就會發現那是不得不的作法
....不要看幾次醫生沒效就想去喝符水

大砲台 wrote:
包圍警局不就是想動...(恕刪)


民粹

1.好吧 你贏了 是民粹 那也不是甚麼壞事阿
2.我有說道要速審嗎 我沒說的話 你不要加到我頭上來
你也說 是誤判了 那就查明原因為甚麼誤判阿
是法官收錢 還是法官腦殘 還是制度問題
不要頭痛醫腳 腳痛醫手
不要亂扯



大砲台 wrote:
他講得只不過是例子...(恕刪)


那是甚麼爛例子

就已經是白話文了 不知道該怎麼幫你翻譯....

若你還要裝不懂
要瞎掰 你就繼續掰吧 請
死刑判的是有,你看到民眾圍毆的也有可能是報,他們只是去關心及輔導而已一切都是會啦
誰賦予你私刑的權利?
這問題的答案牽涉到很多層面包含我不喜歡的政治= =
不過既然看大家開始鬼打牆,就來探究一下標題吧
=================================================
誰賦予你私刑的權利?
其實只有一個最簡單的原因:
罪犯沒有得到應有的刑責懲處!!!!

在過去即便是威權時代,罪犯都會受到應有的刑責並執行,
在可謂是嚴刑峻法的時代有沒有犯罪行為???答案是"有!!"
過去十大槍擊要犯就是一例!
而黑道跟警察也維持在一個很微妙的平衡狀態,那治安好嗎??
我只能說有上新聞的重大罪犯都投胎去了,沒上的還在跑路
有著很明顯的嚇阻作用!

隨著改朝換代民主開放,嚴刑峻法也慢慢修改的較寬鬆,犯罪率卻是逐漸增加,WHY??
這跟恐怖平衡崩壞有關,詳細我也不多說,有興趣了解更多的自己去問老一輩的"老兄弟"!
而廢死的鬧場導致法官對於重大罪犯更是只敢輕判不敢依法判決,
隨著這些犯人跟受害者增加,人民對於法律逐漸失去信心,
因為普世價值觀是認為"犯了啥罪就該判啥刑責!"
這一點是不用任何爭辯的事實!

我國法律對於犯人人權也有著最基本的保障,然而!
廢死跟人權團體不斷針對犯人人權以及扭曲廢死原意不断的對法官施壓,
造就了今日這些重大惡行的犯罪者都沒死!
人民看著本應受到重刑的罪犯過爽爽?哪個不發爐?
而追本溯源,造就今日這些惡果的不就是這些所謂的人權跟廢死團體嗎???
那麼這些人為何還有資格講話??

死刑不是政治籌碼也不是唯一刑責!
它只是各種刑責裡頭的其中一種,也是最重的一種刑責!
它只是你犯罪之後要面對的其中一種後果!
就這麼簡單!! 它並沒有那麼複雜!!
可是被有心人士用成為政治籌碼或是達成自身利益的擋箭牌,那麼真正該死的就是這些人,
因為他們利用跟消費受害者的手段達成自身目的,私毫不顧受害者家屬感受!!!
這比罪犯還可惡,最該譴責的是這些人!!!

雖然我們有法律存在,但現實中往往太多事情必須用非法正義才能當下讓正義得以伸張或保護自己,
遲來的正義並不是正義,因為沒有在當下立刻保護到自己!
非法正義充其量不過是一種保護手段,非必要時也不會動用,可是!
當非得動用這方式才能讓罪犯伏法才能讓民心安定,才能有嚇阻作用的時候???
法律也只是擺好看的= ="

嚴刑峻法跟嚴格執行死刑是掛勾的,犯罪刑為永遠無法杜絕,
不知道是哪個白痴講的要杜絕犯罪= =
這兩個最多只是起嚇阻作用無法杜絕犯罪,
但是可以有效的讓犯罪率逐漸下降!
至於冤死........
那幾十個在等投胎的誰可以告訴我有哪一個是冤枉的?= =

至於法條的修改就要看那些相關的"專業人士"長不長眼了= ="

結論:
誰賦予你私刑的權利?
我可以回答你這個答案:"就是那些人權團體跟廢死的混帳!"
不相信?
自己去回溯這十年的案子吧!攬的再廢話!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怒濤爆裂 wrote:
誰賦予你私刑的權利?...(恕刪)


林廠左之流的人
怒濤爆裂 wrote:
剛剛在友站看到殺童...(恕刪)

你行我也行
路過中正分局沒事
一二百人路過台南警局
自然也沒事
至於打嫌犯
就看對方要不要提告
警察只是維持社會秩序的單位
不是教化人心的單位

現今資訊傳遞太快
有心人要利用散播謠言
太簡單

怒濤爆裂 wrote:
剛剛在友站看到殺童...(恕刪)


=>未雨綢繆沒本事

=>亡羊補牢不在行


這是 我送給 台灣法院的門聯.....

歐~還有橫批

=>有權有勢無法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