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njiayulady wrote:他才不管他只是覺的前...(恕刪) 我覺得一碼歸一碼~在法律上雙方本來就有過失但小女童的確未確實等來車過就自行穿越馬路是事實這件事被嚴加撻伐是因為騎士去踹她導致,小女童的過失因而就變得不重要了
isabear wrote:汽車酒駕肇事我們只會譴責酒駕行為但重機騎士踹小妹妹卻要嚴厲譴責所有重機騎士?砂石車每天在路上殺人也沒看你們這麼生氣 = = 開車酒駕我們譴責喝酒的那位砂石車撞死人我們譴責那位撞死人的駕駛重型機車撞人我們譴責騎的飛快又不注意其他用路人安全的那位.....對了有躁鬱症的踹人駕駛,我建議他去做好善後理賠,然後料理自己,真的要是我小孩撞人還踹人,不是他切腹就是我切腹了...看到這種新聞自己都覺得汗顏了...人阿,憑什麼認為自己的命才是命
牽著車號TC-25重機的是肇事車主嗎??看起來人模人樣,感覺不太像是會做出這種舉動的人,真好奇他從小到大是在甚麼環境下長大,是不是小時候曾經遭受到甚麼不可告人的凌虐,以至於人格發展出現瑕疵,才會如此對待一個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五歲幼童..
chuangyiwei wrote:主因個頭 主因...(恕刪) 老實說~今天在這樣的道路,有台機車慢速騎在路上~十台有九台汽車都會順理成章的超車普通重型機車在法律也是被歸類為汽車,也規範同車道不得超車,但大家開車真的會乖乖跟在機車後面嗎?不用自欺欺人...就本篇騎士惡劣是在發生車禍後去踹了女童,但在法律上是雙方都有過失只是大家只注意騎士的惡劣行為而未注意女童的過失同樣的隔壁也有一篇汽車行駛機車道撞小女童的車禍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598035&last=41328746我一直在講的行人未走行人穿越道而導致車禍是沒有絕對路權的,法院有判過行人敗訴的案例所以要呼籲馬路如虎口~要穿越道路真的不要搶快~先讓車輛走完確認都無來車再走有穿越道或天橋要多利用,多加注意就能避免車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