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玩嗎? wrote:
那是你們中國大陸人的邏輯,而不是地方在地人的觀點。

1.邏輯是普世性的,有理講遍天下,沒理就認沒理吧。
2.若按你的說法,在地人的觀點才重要,那麼我對香港人的說法就比你強多了,因為我就是香港人。(我是97前在香港出生,你說的正宗香港人啊)

很好玩嗎? wrote:
執政黨從來都是以談判內容不事先對外公布的態度...(恕刪)



服貿協議 十大謬誤報你知 中央社 – 2014年3月20日 下午9:36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0日電)兩岸服貿協議爭議持續升溫,網路上流傳不同服貿懶人包版本,經濟部繼上午提出精簡版懶人包後,晚間再推出外界對服貿協議認知的10大謬誤懶人包,希望釐清各界疑慮。

一、中國大陸對台灣開放的標準竟然比巴基斯坦、秘魯還要低?

答:當然不是。這些對照方式都未考量中國大陸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承諾,也未考量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收清單的承諾,但依據協議第4條這些都在大陸對我開放範圍。


二、黑箱談判,未捍衛全民權益?

答:服貿簽署前有向國會進行過 3次專案報告,談判期間各主管機關基於保密,以小型、非公開方式徵詢業者意見或小型座談。
我方開放內容有很多屬於現行已開放項目,例如雜貨店、餐廳、麵包店、文具店、運動用品、服飾店、超商等餐飲或批發零售業,都是自98年 6月即開放陸資投資的項目,但並未造成相關行業的衝擊。



三、服貿協議應該是最晚簽的協議?為何要先簽?

答:大部分的自由貿易協定(FTA)先簽貨貿再簽服貿,或者2者一起簽署,是因為這些FTA多半在服務業的市場開放承諾較其WTO承諾增加不多。
然而,服貿協議我方爭取到陸方80項超越其WTO承諾的待遇,有利台商掌握大陸市場先機,加上貨品貿易協議涉及7000多項商品的關稅要協商,需要較多的時間才能完成,因此先簽署服貿協議。


四、服貿協議開放大陸投資移民?影響500多萬勞工?

答:服貿協議彼此沒有開放就業市場,也不涉及移民的問題。
外界舉例一家餐廳,爸爸掛名老闆、媽媽是廚師、兒子是會計,就可全家移民到臺灣,這是錯誤認知。
事實上,要申請以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身分來台,必須該餐廳在台投資30萬美元以上,且最近1年或前3年平均營業額必須達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才能申請,且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碩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具有專業技術證明且具5年相關工作經驗才行,且一旦被解聘即須離台,不能留在本地找別的工作,絕非有20萬美元就可以全家移民。


五、對方開的條件我方照單全收?

惡意謠言,服貿協議中我方爭取到的80項優惠是別的國家都想爭取的,若真的照單全收,何需花 2年多時間談判?


六、公聽會內容空洞?重複讀稿?

答:16場公聽會是依照不同行業別舉行的,自然在介紹服貿協議的來龍去脈時有若干內容重複。


七、中國大陸餐飲業的食物、店家和人員都可以來台,台灣的卻不能去?

答:中國大陸已在WTO承諾開放台灣的餐飲業赴大陸投資,鼎泰豐、85度C都是著名的案例。


八、台灣99.7%是中小企業,能利用服貿協議去大陸的只有大財團?

答:服貿協議雙方開放項目,有很多是適合中小企業經營的,例如電腦相關服務、一般商品的零售、市場調查、攝影、包裝裝潢品的印刷、影印、筆譯和口譯、旅行社、環境服務等。
根據以往經驗,許多台灣中小企業業者赴大陸發展後,因有廣大市場支持,逐漸發展成大型企業,例如象王洗衣、都可茶飲、麗嬰房、自然美等,且開放陸資來台,將刺激國內消費市場,有利中小企業。


九、中國大陸企業規模龐大,來台恐以低價壟斷?

答:陸資來台需經申請核准才得匯入資金,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規定」,經濟上具有獨占、寡占或壟斷性地位者,政府得禁止其投資;且依據服貿協議第 7條(商業行為)及台灣公平交易法也禁止不公平競爭行為,不會放任。


十、服貿協議開放不對等,我方開放很多模式一,陸方開放很少?

答:模式一(跨境直接提供服務)是指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在台灣海峽兩邊皆不跨境,只有服務透過電話或網路的方式提供,本來即非服務貿易的主要模式。
若將中國大陸在WTO承諾內容一併來看,雙方開放模式一的數目其實相當。1030320

很好玩嗎? wrote:
那是你們中國大陸人的...(恕刪)


香港我是不知道
我只能就台灣的觀點來看這件事
台灣有兩千三百萬人,就有兩千三百萬種意見,原住民,新移民,外省族群,客家福佬,日本皇民都有各自的意見

台灣並不專屬於某些特定族群的
殲二十 wrote:
1.邏輯是普世性的,...(恕刪)

您自認中國人那是您的自由,但也有許多到台灣來的香港人不這麼認為。

426bigjoe wrote:
香港我是不知道
我只...(恕刪)

小弟只針對統獨這個議題。
當台灣前途只有統獨兩條路走時,有七成以上的台灣民眾是支持獨的。

piwu0531 wrote:
服貿協議 十大謬誤報...(恕刪)

談判期間各主管機關基於保密,以小型、非公開方式徵詢業者意見或小型座談。
首先資訊就不對等了。而且事在人為,常常都是結果跟當初所說得不一樣。
那麼後面要說服您眾可就沒有這麼簡單。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有關自由時報本(11月25)日報導「服貿簽完評估才出爐,立委:閉眼與中協議」,本部特
回應說明如次:

一、服貿協議簽署前即已進行評估,後續其他評估係依據立法院要求:

上述報導指稱「經濟部貿易局委外的『兩岸洽簽服務貿易協議對我總體經濟及產業之影響
評估』,則是在協議簽署後於本年7月才完成;商業司委外的『因應ECFA服務貿易協議,商
業服務業可能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產業之影響評析』,拖到今年11月才完成」,故質疑政府
係「閉著眼經與中國簽協議」。

事實上,早於98年兩岸協商簽署ECFA之前,本部即已委託智庫進行相關影響之量化評估,
這些評估資料併同服貿協議內容之各部會質性評估,早於本(102)年5月24日由陸委會彙整,
正式函送立法院。本部及相關部會之所以進行其他委託研究,係因應部分立法委員之細部要
求,就服貿協議再進行一次新的整體量化評估,及部份部會就個別主管行業再進行更多的委
託研究。
並非政府在簽署服貿協議前沒有評估,閉著眼睛與中國大陸簽署協議。

二、進行後續其他評估係尊重國會之表現,不宜被引申為係閉著眼睛與中國大陸簽署協議:

事實上,即使到了今日,立法院部分委員仍持續要求行政部門提供各式各樣的評估資料。基於尊重國會,行政部門亦盡力配合,並將其中較為學術性之部分再行委託智庫研究。本部認為這些評估乃係尊重國會及民意之表現,外界不宜藉此引申為政府閉著眼睛與中國大陸簽署協議。

一、服貿協議有評估,而且持續依據立法部門的要求提供資料:
現在的學生是單純還是懶,總覺得不好用~/

小弟的主觀觀點~
私心.知識.經濟會限制到自己視野
老實說,之前也沒有認真去看過那24條,這幾天看了,
也google了關鍵字"服貿 評估 報告",看了一堆東西,
問題是,看了,還是不知道裡面在寫什麼....

我們的政府,在簽服貿之前,有沒有先跟民眾報告ECFA執行了幾年,
具體的成效有哪些??

如果簽了服貿,到底會對哪些產業有影響?? 哪些有益?? 哪些有害??
因為國家政策而得利者,是不是要在稅收多收一點,
以去彌補因為國家政策而受害的產業????
我們的政府,配套措施又在哪裡??
現在如果請相關部會回答,可否提供民眾一個大家都懂的作法??

其或著,還有另一層考量,我們的政府是怎麼去看待中國??
一個國家?? 同血緣的友好國家?? 又或著敵國??(最多飛彈對著我們?)
對著這麼大的一個經濟體,沒有實質審查,受害了怎麼辦??
我個人支持逐條審查,但不逐條表決,用整個案子去"記名"表決,以示負責。
在逐條審查的同時,立法院邀請相關部會的首長去說明跟該部會有關行業對於服貿的得失,
以及配套措施,相關的影片放在網路上站一般大眾可以去檢視。
當然,在這當下,希望民進黨也不要杯葛,讓事情弄個一清二楚,
反正如果全程都有錄影放到網路,民眾自會有評斷。
關於爛人包,小弟不才,倒第一次看到要到google付款打廣告的,愈來愈覺得幕後有隻黑手在操作



私心.知識.經濟會限制到自己視野
既然服貿這麼棒 , 也沒有黑箱的問題 , 馬總統, 江院長就馬上宣布下周開始逐條審查不就好了.
既有台階下, 又可以逼民進黨上談判桌.學生反對的力道也弱了. 想鬧的人也鬧不起來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