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sir wrote:這什麼邏輯啊?嗡嗡...(恕刪) 所以前三年可以送最後一年因為要選舉不能送嗡嗡包這邏輯真的笑死人文大案是私人企業收錢,是照法規規定的處理...為何以前違法現在就不能照法規走還是因為選舉所以被檢舉要不處理等選舉完再來處理檢舉一起擺爛才是柯黑想要的目的吧
嗡嗡包的問題讓我來為腦粉們解答:腦粉的邏輯是:前三年都沒事,選舉年當然不算賄選果然腦粉!台北市民政局的回答是:嗡嗡包是台北市政府製作發送的、不是市長候選人個人製作的贈品⋯⋯所以沒有30元以上違反選罷法的問題懂了嗎?麻煩列入網軍答客問手冊內
大巨蛋弊案不知道要偵辦多久....一般市民看看司法找出越來越的髒污就知道有沒有斃了~只是時間未到柯P辦大巨蛋是正確的決定涉遠雄弊案得手3550萬! 前營建署長洪嘉宏遭全票彈劾原文網址: 涉遠雄弊案得手3550萬! 前營建署長洪嘉宏遭全票彈劾 | ETtoday政治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012/1279732.htm#ixzz5Tgl3ZPVi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它是不是弊案還沒判下來沒人說得準我只是很好奇能獲利1169億的四年都快到了還不趕快收回去自己做到底在等什麼https://www.storm.mg/article/49606(引用自風傳媒讀者投書)台北市廉政委員鄭文龍的論述也有盲點。他在不同場合分別以遠雄的書面資料宣稱,大巨蛋未來50年的營業額為2800多億,稅前營利為1169億元。無限重生 wrote:大巨蛋弊案不知道要...(恕刪)
cross R wrote:嗡嗡包的問題讓我來...(恕刪) cross R wrote:台北市民政局的回答是:嗡嗡包是台北市政府製作發送的、不是市長候選人個人製作的贈品⋯⋯所以沒有30元以上違反選罷法的問題 這個回答才讓人接受,麻煩柯粉專業點好不好
法規上可能沒有問題但是有道德感的候選人可以選擇在這個時間點避嫌如果自己沒有道德感的話就不用用同樣的標準去要求大雄了Lightwave18 wrote:嗡嗡包前三年都是國慶日發的今年為了選舉就不要發你的意思是這樣嗎?天氣冷所以戰力也降低了嗎?...(恕刪)
賄賂官員跟大巨蛋興建合不合法有什麼關係?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Lightwave18 wrote:又是道德情操的老招啊請丁丁先譴責中共活摘器官表示一下高尚的道德情操啊另外大雄是被法院認證的賄賂官員,關台北市長甚麼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