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登報感謝經立委道德勸說放棄索取三成報酬的公務員

telent69 wrote:
我只是覺得,不論是在哪種動力驅使下送回索酬,大概都不需要招致如此沉重的社會評價(恕刪)


她的被批評原因不在於送警與索酬,而是在知道人家是借來的救命錢還要索酬,不遂後還要求登報道謝的行為才導致非議

當然在法律上她的索酬並無不妥,但這條法律造成的爭議真的很大(我認為是執法的怠惰導致當時有這種法律),才會有後面的修法(從3成降至1成,且不得向中低收入戶等弱勢失主請求報酬)
richardlu789 wrote:
請問你報警的次數有幾次?有去調過監視器嗎?
如果沒有的話表示你自己都不在意了

可以查一下Google,類似的案例不是都抓不到的

女房仲撿10萬喪葬費 侵占遺失物罪法辦
台中市豐原一名打零工的陳姓男子(48歲),為了後天即將出殯的阿嬤,向公司借10萬元的喪葬費,該筆錢放牛皮紙袋,孰料紙袋破洞,上周五(8日)10萬元現金掉落豐原區戶政事務所前方廣場,何姓女房屋仲介眼尖發現,隨後撿起來放入自己的公事包離去,警方今天下午逮到何女,她下跪哭求放他一馬,稱自己因為太忙,沒把10萬元交給警方,警依照侵占遺失物罪函送。


...(恕刪)


成年後,報警的比率100%(當然金額太小的就算了)
至於調監視器, 遇到的狀況要嘛沒監視器, 要嘛沒錄到(一堆原因)...
但也有錄到了, 結果查到最後也查不出所以然(到底是怎樣查的我也不知道)
...結果就是錢沒有找回來過..
對了! 我及親友車子停路邊被擦撞及刮傷, 去報案調監視器的結果
也沒有一件有下文的..

自己萬分在意,結果找回來的機會還不是0%!!!
為何你會這樣問? 因為很多人可能都沒這樣做?
為何會沒這樣做? 因為經驗與事實告訴他們丟了錢就算了,
再花更多額外時間跟功夫到最後還是找不回來是比較正常的.
我的經驗也告訴我是這樣子..
找地回來那真的只能說運氣極佳..
現在我都是萬分僅慎與小心避免遺失的發生.這比較根本.
要是再發生, 我恐怕也不太會想去警局報案了..
擺明了浪費時間跟精神..

類似的案例當然不是都抓不到的, 但抓到的比例有多高? 要有1%我都覺得是天方夜譚..
連失竊案的破案率都如此低了! 還奢望遺失財物會有怎樣的結果?

你舉的那案, 後來檢查官有起訴嗎? 若有起訴到最後法官是怎判的? 定讞的結果是怎樣?
richardlu789 wrote:
她的被批評原因不在於送警與索酬,而是在知道人家是借來的救命錢還要索酬,不遂後還要求登報道謝的行為才導致非議

...(恕刪)


要求登報道(應該道歉而不是道謝)的怪招, 我推測應該是擺明針對關說施壓的那名立委!

至於此事為何會爆到媒體上, 那原因可能就更有趣了..

看來那個遺失者能動用的資源還真不少...
fisheries wrote:
類似的案例當然不是都抓不到的, 但抓到的比例有多高? 要有1%我都覺得是天方夜譚..
連失竊案的破案率都如此低了! 還奢望遺失財物會有怎樣的結果?

你舉的那案, 後來檢查官有起訴嗎? 若有起訴到最後法官是怎判的? 定讞的結果是怎樣?...(恕刪)


你的提到了一些重點,值得討論一下:
1.觀念問題:一直以來都留傳一些不太好的觀念,例如撿到東西就是我的,掉了東西報警也找不回來,能拿回7成已經很好了...觀念這樣犯法者與執法者就怠惰了
2.失竊案的破案率都如此低..:這是大家的經驗,但我剛才查了一下台北市警局的資料讓我大吃一驚,台北市今年1~4月竊盜犯罪發生3438件,破獲3125件,破獲率是90.9%,這意味著什麼?相信有些案子被警察吃案了,但如果成案了破獲率超過9成,表示警察還是有抓小偷的能力...所以報案一定要拿報案四聯單,讓警方有壓力
3.有段時間很流行擄車勒贖,有些失主還會覺得很慶幸,只花幾萬塊就可以拿回愛車(一般很可能找不回來),犯罪者少賺一些也免除被抓到的刑責問題,警察也省下不少事....多詭異的三贏啊,這是正確的做法嗎?


至於報載那案,因為是公訴罪,起訴是必然的,定讞的結果恐怕很難查(資訊不足),但應該是會罰款與留下前科...這個罪罰則過輕,最高是罰款新台幣15000元,罪證確鑿下法官會直接判罰款

fisheries wrote:
要求登報道歉(應該道歉而不是道謝)的怪招...(恕刪)


你可以再查一下,女科員是要求登報道謝與道歉(而且大部分報導只報導登報道謝)
呵....簡單的道德觀感,也能讓幾位網友認真地討論
個人是認為這事件是全輸!
立委就不討論了
公務人員吃相難看
法條不合時宜,應該連一成都不可取,要索酬不如全吞了
失款者,自己粗心該負責,尤其是救命錢又是大筆金錢,後來又找權貴來施壓...

不過換作是我,可能也會這樣作...(找特權施壓...)
酬金若是7仟還能接受,但心裡仍會XX,要7萬,就算不是救命錢,也難教人心服...
有這種法條,又可能會有這種結果,感覺還不如視而不見,不然就全吞了(先看看附近有沒有監視器...)
以後"拾金不昧"這成語可以不用教了,直接教"給我一成,全還免談"...

fisheries wrote:
要求登報道<font...(恕刪)



總覺得在公務員,或國營事業的相關問題討論當中

總看的到 fisheries 的勤勞身影

又忙又碌

不知是何許人也?

實在有點好奇

就事不就人,議題交流大家都可以參與,其它就別想太多了
個人都是看文章,就事論事,很少去注意誰發文的,除非發文內容很特別,或有針對性
感覺F大是很有料的,只是偶而會得理不饒人,看到他出場,我都會閃一邊學習...
richardlu789 wrote:
2.失竊案的破案率都如此低..:這是大家的經驗,但我剛才查了一下台北市警局的資料讓我大吃一驚,台北市今年1~4月竊盜犯罪發生3438件,破獲3125件,破獲率是90.9%,這意味著什麼?相信有些案子被警察吃案了,但如果成案了破獲率超過9成,表示警察還是有抓小偷的能力...所以報案一定要拿報案四聯單,讓警方有壓力
...(恕刪)


您點到了重點!
很多民眾以為自己已報案..
但實際上並沒有..

nan5851 wrote:
總覺得在公務員,或國營事業的相關問題討論當中

總看的到 fisheries 的勤勞身影

又忙又碌

不知是何許人也?

實在有點好奇

...(恕刪)


前一陣子剛好我在研究台電的財簽..
所以囉..
這樣解決你的疑惑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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