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手機索3成報酬為6千元爆口角


掤履擠按採挒肘靠 wrote:
現在這時代真廢啊~

人性的進步在於道德勇氣的提倡~

一二十年前哪有聽過撿到東西沒給報酬翻臉的事情...

現在都成了給報酬好像應該的...


我聽你在唬爛
我就不相信以前的人會高貴到哪裡去
那種書上寫的你也會相信
各式各樣的人都有啦
只要沒有犯法
道德是有啥屁用
只要依法就好了
那我也會說以前的人掉東西不需要對方提醒
就會自動奉上謝禮
現在的人都裝死好像幫你撿東西是應該的一樣
影片我看過了,就端看你各位出發點,價值觀的爭論根本無解,也很難去說服其他人。

如果有網友喜歡這類議題,我認為有本書值得各位看看「錢買不到的東西:金錢與正義的攻防」,練練思考是很不錯;但是,現實社會完全不適用(個人看法),因為「功利主義」還是占多數人...正義與否不會是功利主義會去思考的事。

伊文以前撿到皮包,無償歸還卻被當小偷,因為裡面的錢有少...,我就曾捲進這莫名風波裡。

教你的小孩...
道德良知,是為了浪漫的正向人格。
功利主義,是為了現實的生存之道。

撿到手機想變賣牟利,一個手機 IMEI 碼根本不會是問題(這就像電腦網卡的Mac位置一樣)可以偽造、破解、軔體重刷,甚至賣到對岸,這都還不包含其他銷贓管道。

這類案子多如牛毛,報失警察都不一定會辦。一般民眾也不會注意IMEI碼的事,如果不能提供或登記IMEI碼,一切都是枉然。<題外話>

如果要買高階手機,還是建議保管好。

還有新版個資法上路了,至於智慧型手機還是別檢(除非你想拿去賣)。
再度飛翔 wrote:
我單純只是想看看遺失之後被他人拾獲
原來可以用要求報酬這方式來請失主給予3成的錢
不給,我就再把手機丟回原處這樣的行為是可行
不用經過警察之類的單位來幫忙執行就能直接要報酬?


可行,所以上面貼的法條你無視就對了,還想跟人談道德?
在其費用或報酬未受清償前,就該遺失物有留置權
人家大可以放回原處讓下一個人去"拾獲",當做沒發生過這件事,犯法嗎?沒有
喜歡,就去賭下一個人是高道德標準人士會撿到而無償還給你
台灣的社會很溫暖的,好心人很多

再度飛翔 wrote:
今天我撿到你的東西,然後我要你給我三成報酬
你不給我三成,想討價還價,那我就把手機還回原處
這樣的過程是對的?也是合理的?


這個三成規定要不是之前某個大學女生爆出來,我想還是沒多少人知道,我也不知道
我說過了,遺失東西是自己不對,你當然可和對方談價錢
價錢談不攏,別人要怎麼處置拾獲物是別人自由,只要沒有歸為己有(侵佔罪)或刻意毀損(毀損罪)
把東西放回原處,我認為沒有什麼不對
失主大可以說,好,請他把東西放回原處,失主自己去原處找回啊!
丟東西不會自己去找?難道都不找期待別人自動來撿還給你?
那女人不敢這麼做就表示她根本就不知道她把手機忘在哪裡,請問是要怪誰?

再度飛翔 wrote:
在原失主PO出的YOUTU影片裡就有說過,他手機弄丟的隔天就報警了
因為電話一直打的通,但一直沒人接...不是在跟拾獲者談好報酬再報警的
原失主打了二天的電話,也應早就沒電了,但偏偏一直有電,不就表示撿到的人有充電


你還搞不清楚問題點?就算那女失主報警了,也不應該見面劈頭第一句話就告訴對方已報警
報不報警對拾獲者索取報酬的權利有影響嗎?
那女失主劈頭就告訴對方已報警的目的在哪裡?前面有人也說過,那是製造問題,不是解決問題
光說別人態度不佳,請問那女人自己的態度是又好到哪裡去?
一付別人撿到自己的東西無償還是理所當然?那她應該要祈禱是我撿到她的手機
再來,你真的使用過智慧型手機嗎?若手機沒上網,光讓電話響不會那麼快沒電
撿到的人有充電? 除非他有同款手機,有同型的充電器,否則請問他要拿什麼充電?

再度飛翔 wrote:
我只想講,女生笨到有剩,男生想要錢,就這樣而以啊
男生想要錢就直接送警局就不會有被錄影的事發生啊,警察通知失主來領再要求不是更好
何必在二天後才聯絡人家要報酬六千
女生笨到有剩,他要放回原位就放回去啊,六千再貼一點也能買再買支I4的16G二手的啊
某層樓說過他會請那個先生放回去原位並知已經報失竊也不失為一個方法啊


奇怪了,那拾獲者也有說了,是每個人當下撿到東西都有空馬上處理?
別人不想勞動警察不行?
很多人出車禍都不一定會報警了,何況是撿到東西這種小事?
隨便報失竊,意即意圖想指責拾獲者是竊取遺失的物品
若失主失竊的時間地點,經查拾獲者有明確不在場證明,或有人證甚至是監視器證明是撿到不是竊盜
對方反過來可以告你刑法的毀謗罪你知道嗎?
除了民法規定的求償,還會被要求名譽傷害賠償!會這樣做的是呆子!
而且認同這這種做法我不敢相信你的自以為道德高尚
還說什麼別人敢不敢怎樣教小孩,就這件事這樣處理而言比當事者雙方還惡劣!

再度飛翔 wrote:
這段就謝謝指教了,我是個國中畢業就一個人在台北生存的小孩
半工半讀的我,真的沒有多餘的錢去幫這樣的人多付那75元運費
我不懂原來可以請公家付郵資,十幾年前你教我,那我就知道怎麼做
當時念書打工的我,每分錢對我都是很重要的,金歹勢
為了省錢我還住在機車行提供的宿舍裡...


所以十幾年前台灣的的道德教育水準如何?
可以請公家警察單位處理,也不應該是我現在教你,學校沒教嗎?長輩沒教嗎?社會沒宣導嗎?
不必說什麼十幾年前了,過去的就算了,你現在知道了,那請問你以後要怎麼教你的小孩處理這種事?

再度飛翔 wrote:
反之我想請問,兩位若遺失唉鳳
然後拾獲者要求報酬現金6000,不然就把手機丟回去
你們會接受哦?
我一直以為拾獲東西應該送警局...嗎?沒人領再來想報酬的事...吧?


問別人之前,請你先問你自己接不接受別人索取三成的6000報酬?
換句話說,若你是那位女失主,你要如何處理這件事?
不用問也知道,你八成是不接受的那種,所以才會把焦點一直圍繞在拾獲者要把東西丟回原處這個行為
很可惜,同不同意法定三成報酬才是本案的關鍵,並不是要不要把東西丟回原處的問題!
若你確實是不願意接受法定三成報酬的那種
那請問你想要用何種道德標準來要求我們?
你的"一直以為"和你前一段所說的有矛盾喔....

我倒是可以先告訴你,我沒有哀鳳,用不起那種東西!我的智慧型手機還是我家人買二手送我的

再度飛翔 wrote:
只是遺失、失竊、弄丟,真的不好界限啦


遺失、失竊、弄丟不好界限?那是你的問題!

再度飛翔 wrote:
反之我想請問,兩位若遺失唉鳳
然後拾獲者要求報酬現金6000,不然就把手機丟回去
你們會接受哦?

我一直以為拾獲東西應該送警局...嗎?沒人領再來想報酬的事...吧?


不接受又能如何?
你能告訴我比較好的辦法嗎?
還是在電話中給拾獲者上一門道德課

再度飛翔 wrote:
偉大的網管要我到新聞...(恕刪)



大家活該

都是自己選出的公務員
[iframe]http://www.youtube.com/v/[/iframe] 韓國三星無商德抹黑攻擊1.拒絕點閱和回應三星廣告文2.減少三星廣告文章點
從上次那個法律系索三成報酬後

現在一堆人都跟進的

路不拾遺的美德似乎只適用於老實人

以後東西掉了記得報警說遭竊

索報酬直接提告就好

會索報酬的人無非就是怕拿去變賣會被抓吧

再度飛翔 wrote:
偉大的網管要我到新聞...(恕刪)


這跟勒索有甚麼兩樣

看到影片中那位先生 真的很想一拳給他尻下去 手機~老子不要了 順便送你一拳
我是新一代的句點王
其實看開了,也沒什麼
就像有人擺路邊攤,逃漏稅
但是仍會大聲說,國家社會欠他的......
colchicine wrote:
以後東西掉了記得報警說遭竊...(恕刪)

說遭竊也不適不行, 你要告訴警察在哪被竊?
總是要將被竊的過程告訴警察...你如果瞎掰, 可能就犯了其它罪了.



Kao0911 wrote:
所以十幾年前台灣的的道德教育水準如何?
可以請公家警察單位處理,也不應該是我現在教你,學校沒教嗎?長輩沒教嗎?社會沒宣導嗎?
不必說什麼十幾年前了,過去的就算了,你現在知道了,那請問你以後要怎麼教你的小孩處理這種事?


國中生有教這門課我還真的沒印象,應該是我太混
我怎麼教我的小孩,撿金不味送到最近地區的警局
不想送警局就別撿別碰,難不成你是要教你的小孩跟對方討三成嗎?


Kao0911 wrote:
你還搞不清楚問題點?就算那女失主報警了,也不應該見面劈頭第一句話就告訴對方已報警
報不報警對拾獲者索取報酬的權利有影響嗎?


就是沒影響報酬的權利我才覺更覺得經由警察單位才OK吧
你說的置留權是在失物無人認領的情形下吧
不是撿到就有置留權帶回家放個兩天吧

Kao0911 wrote:
你真的使用過智慧型手機嗎?若手機沒上網,光讓電話響不會那麼快沒電
撿到的人有充電? 除非他有同款手機,有同型的充電器,否則請問他要拿什麼充電?

唉鳳我是不曉得電量能稱多久啦,但我不曉得失主打了幾通電話,是10通,還是60通?
你都能先回答了,你是撿到的那個人用第三人稱在解釋嗎

Kao0911 wrote:
問別人之前,請你先問你自己接不接受別人索取三成的6000報酬?

我之前發過我不會接受,但願意給個1000~2000不等的紅包
跟我用要的,我會說那你拿去放回原位吧,就這樣簡單
第一、我不至於弄丟自己的東西,所以不用煩惱
第二、弄丟我家的事,撿到是你家的事,跟我用要的三成,吃屎比較快

Kao0911 wrote:
隨便報失竊,意即意圖想指責拾獲者是竊取遺失的物品
若失主失竊的時間地點,經查拾獲者有明確不在場證明,或有人證甚至是監視器證明是撿到不是竊盜
對方反過來可以告你刑法的毀謗罪你知道嗎?

你都知道了我怎麼會不知道
反正不就是個遊戲嗎,沒證明就是報失竊的贏,有證明就是撿到的贏啊
多希望台北的大街小巷的錄影機都是好的,沒裝的地方都裝上了
你說對不對
不曉得證明之後會有多少好玩的事咧~

Kao0911 wrote:
我倒是可以先告訴你,我沒有哀鳳,用不起那種東西!我的智慧型手機還是我家人買二手送我的

我也沒唉鳳這東西
第一我根本不喜歡
第二我也沒有家人可以買支二手手機送給我

所以你應該很氣撿的到不是你,好讓你去多索取一筆意外之財吧
chiang:你殺(砍)了一個我(文章),還有千千萬萬的我(文章,不同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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