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89 wrote:
勞工保險如同公保一般,當初立法目的主要承保的是職業災害,並非退休金。為什麼大家都將勞工保險制度當作勞工退休金制度在討論?...(恕刪)
這要規咎於政府對人民的退休安養制度,因軍公教\勞工職業別之差異,有著天差地別的規劃思維;
「勞工退休金」若以舊制論(註1)和「公保退休給付」(註2)類似皆只能一次提領,再者勞退和公保兩者比較接近「確定提撥制」的概念(當然是指民國84年後年資不列入18%補貼的公保改革,可惜政府<為德不卒>,84年前的年資繼續18%補貼)。
「勞保老年給付年金」則和軍公教退撫基金支付的「月退俸」類似,都是活的越久領的越多的終生制(註3、註4、註5),兩者概念符合「確定給付制」,基於上述分析,個人與<1589大大>的觀點才會全然不同。
註1)勞退舊制會因公司倒閉或轉換公司時年資計算一筆勾銷

註2)公保退休一次給付在民國84年前的年資皆可納入18%的優惠存款利息補貼
註3)「勞保老年給付年金」投保上限4萬3900元,軍公教月退俸則是本俸兩倍(上限10萬6150元?)計算
註4)勞保老年給付年金,年領12個月,若以投保平均薪資43900元+年資30年,公式計算後最高月領2萬0414元,65歲才能全額提領,60歲提領須扣20%(依照現行勞保條例,請領年齡仍維持60歲,民國108年才開始提高請領年齡為61歲,其後每二年提高一歲,以提高至六十五歲為限,並非是現在就開始提高請領年齡)
註5)軍公教月退俸,年領12+1.5=13.5個月,1.5個月是年終獎金,月退俸可隨現職軍公教加薪,三節可領2000元慰問金合計6000元,公式計算後最高可月領十幾萬,符合75\85制退休即可領取,軍公教平均約50歲左右即可全額領取,月退俸一年入帳2次,每次提前半年領取6個月月退俸
1589 wrote:
有大大提到說:其實勞工很希望軍公教一起來保勞工的,就是用43900下去保,如果真的可以,大概全體公務員會願意改保勞保,就會如安迪大大所言,太over了...(恕刪)
我個人覺得應該是指「勞保+勞退」制度與「公保+軍公教月退俸」制度合併檢討,若單純只是「公保」比照「勞保」改革,對軍公教族群而言真的是大利多.............

1589 wrote:
我想是因為在於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的費率是12%,其中政府要負擔7.8%,公務人員負擔4.2%,相對勞工退休基金的費率是6%,即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的費率是勞工退休基金的費率的2倍,同於勞工相對提撥退休金時之情況,此時勞工退休時,有相對提撥的勞工可以比未相對提撥之勞工多領一倍之退休金。計算式就會將薪資乘2倍計算。...(恕刪)
此種論述雖說在<雇主提撥6%+勞工自存6%=政府提撥7.8%+軍公教自存4.2%>的條件下看似合理(都是費率12%),但若加入「確定提撥制」與「確定給付制」的概念,就顯然不合理,因為「勞工退休金」是屬「確定提撥制」,而由軍公教退撫基金支付的「月退俸」卻屬「確定給付制」,即「軍公教退撫基金」縱使因費率不合理致使嚴重入不敷出,但赤字虧損再多,一樣必須由國庫無條件全額撥補支付(國庫舉債支付已經發生),但「勞工退休基金」則是在職時提撥多少就領多少,沒提撥就沒得領,因此現在已經退休的勞工中,事實上很大一部分都是只有「勞保老年給付年金」可領,有「勞工退休金」可領的勞工,實在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