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sam wrote:
我個人覺的法官不敢判...(恕刪)
王清峰是廢死的人。這樣就不會費解了吧!
我比較費解是當初在選戰時表態挺死刑應該存在的政黨
執政後就讓一個廢死提倡者當法務部長是哪招?
幸好那廢死已經下台。
然後政務官做不好有人民壓力是會下台沒錯
但是法官是公務員除非是被彈劾
不然在怎麼樣都動不到他,公務員嘛!大家都知道的
根本沒有什麼劣退的退場機制
不要說什麼打丙等連三又十年之類的,那做樣子的法條
法官是能爽做到退休領超爽福利到死的公務員
不要又來嗆不爽你也來考喔!
社會就是被這種只會死讀書卻沒有正確社會常識的書蟲法匠搞慘!
不食人間煙火不知世間疾苦!
而且不管是怎樣的判決,法官不需負任何責任
社會什麼職業可能會這樣?
我們不管是生產製造業服務業各行各業都要為自己工作負責
法官的職權太大又不需要為誇張判決負責這很荒謬不是嗎?
難怪有人要提應該有陪審團制度!
討論的事件,沒想到臉書管理員這樣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