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80分鐘影片是269旅政戰主任命令資訊兵刪除

TimSmith (來自: 27.52.31.? adsl.fetnet.net ) 2013-07-19 09:48 wrote:

大家都誤會政戰主任了,其實他是偷偷藏起來,

改天賣給媒體XD,以獲得更大的利潤。

(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3459225&p=4#45058749

網路上毀謗(散布文字)可能會構成刑法[加重毀謗罪].


刑法§310《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政戰主任: 我只是建議一下 怎知資訊兵真的刪除
政戰主任: 只是建議 仍交由資訊兵決定是否刪除
國防部表示震怒:要嚴辦刪除資料的資訊兵

如果真的是這樣要辦資訊兵
資訊兵家屬真的要出來找立委陳情了
1.四支監視器同時出問題無法攝取影像的機率有多少?
2.若主機出問題,無法錄製影像,關鍵時刻過了後,又會自動修復開始錄影,這可能性有多少?
3.消失的影像剛好都是關鍵的時刻,會有這麼巧?

若說消失的影像是因為機器設備出問題,而非人為刪除,我個人是完全無法相信,若沒問題,何必去刪除
那些影像?那些影像反而可以證明那些人沒有不當的行為,不是嗎?除非有鬼,才會想要去刪除吧.....

Herge wrote: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3459225&p=4#45058749

網路上毀謗(散布文字)可能會構成刑法[加重毀謗罪].


刑法§310《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恕刪)


01的終極正義魔人現身
TimSmith (2013-07-19 13:35 來自: 27.52.31.? adsl.fetnet.net ) wrote:
01的終極正義魔人現身...(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3459225&p=5#45063844





正要去法院, 順便到相鄰的地檢署提告.

Herge wrote:
正要去法院, 順便到相鄰的地檢署提告.


所以閣下的真實身分是?
這個政戰主任不就是帶隊去靈堂上香那個嗎!!??

看來也是個演技派喔!!
Herge wrote:
正要去法院, 順便到相鄰的地檢署提告.


毀謗罪應該是告訴乃論

你是被毀謗的當事人嗎?

如果你就是當事人 面對這些對你的懷疑 你不先自清或解釋 反而把時間花在網路上告人 這對你自己本身的形象似乎沒幫助

如果你就是當事人 影片交不出來 備份網友的話卻這麼有效率 這說不過去吧?

Herge wrote:
http://www...(恕刪)


那我等你的傳票,可別讓我失望了。
傳說中的[網軍]?終於了解到什麼叫養兵千日用在一時...........
我沒指誰,歡迎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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