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體育課有學生跑步猝死
老師該負什麼責任?
調離原學校,是一定有的
科普 wrote:
前題是===>"洪員本來就不應該出現在那個地方和其他幾個人一起操課"
flycode wrote:
國防部就已經解釋過了,士官關禁閉叫「悔過」
只是名稱不同。是媒體或洪家才在扯洪仲丘不能關禁閉的,
至於BMI多少不能關禁閉,也同樣是媒體在扯的,並不是軍方的規定。
科普 wrote:
麻煩你看清楚以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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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國防部召開記者會,公布行政調查報告以及陸軍六軍團10名軍、士官懲處名單。該調查報告指出,根據今年5月22日修訂的「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如違犯「攜帶照相手機」的軍士官、志願役士兵,應核予「申誡」等行政處分,至於士兵則採禁閉、禁足處分。不過,洪仲丘為義務役下士,卻遭處以禁閉悔過,援引規定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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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沒?? 你只能做「申誡」處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