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閉室最新畫面!洪仲丘遭狠操搖晃不支 (08/03補充幾點個人想法)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體育課有學生跑步猝死

老師該負什麼責任?



調離原學校,是一定有的
科普 wrote:
前題是===>"洪員本來就不應該出現在那個地方和其他幾個人一起操課"

國防部就已經解釋過了,士官關禁閉叫「悔過」 , 7/12日就有媒體報導了,就有人只記得洪家講的..
只是名稱不同,是媒體或洪家才在扯洪仲丘不能關禁閉的,

至於BMI多少不能關禁閉,也同樣是媒體在扯的,並不是軍方的規定。
本來我還以為洪仲丘 入伍前60多,退伍前98,
因BMI值達33,看能不能自己變更體位驗退,結果查了半天, BMI值33
體位等級區分標準表,身高/體重後面的備註欄又寫:
三、經檢查合於原徵集之體位者,不得再辦理複檢。

所以,在剛入伍時夠肥還可以驗退,但軍隊中變肥,是沒法再變更體位驗退的。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沒有必要為了這影片爭執
你我能看到的都是人家過濾過覺得可以公開給大眾看的
不能看的都變黑畫面了

flycode wrote:
國防部就已經解釋過了,士官關禁閉叫「悔過」
只是名稱不同。是媒體或洪家才在扯洪仲丘不能關禁閉的,

至於BMI多少不能關禁閉,也同樣是媒體在扯的,並不是軍方的規定。


你有看到我說我說禁閉 ?? 麻煩你看清楚點,是「悔過」

麻煩你看清楚以下文章
----------------------
針對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國防部召開記者會,公布行政調查報告以及陸軍六軍團10名軍、士官懲處名單。該調查報告指出,根據今年5月22日修訂的「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如違犯「攜帶照相手機」的軍士官、志願役士兵,應核予「申誡」等行政處分,至於士兵則採禁閉、禁足處分。不過,洪仲丘為義務役下士,卻遭處以禁閉悔過,援引規定有誤。
----------------------
看清楚沒?? 你只能做「申誡」處份
pink52077 wrote:
討論這個影片沒啥意義...(恕刪)


有任何規定說BMI33不能操嗎?

看影片被操的強度也只是普通

更別說什麼受到凌虐了

當初一口咬定是凌虐致死的怎麼又都轉向了?






科普 wrote:
看清楚沒?? 你只能做「申誡」處份

你的意思是指洪只能作申戒處分嗎???

科普 wrote:
想玩邏輯類推喔??那...(恕刪)


洪員是哪裡有問題?

有任何規定說胖不能操嗎?

在學校胖子跑死時有所聞

哪個老師被抓去關了?


科普 wrote:
麻煩你看清楚以下文章
----------------------
針對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國防部召開記者會,公布行政調查報告以及陸軍六軍團10名軍、士官懲處名單。該調查報告指出,根據今年5月22日修訂的「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如違犯「攜帶照相手機」的軍士官、志願役士兵,應核予「申誡」等行政處分,至於士兵則採禁閉、禁足處分。不過,洪仲丘為義務役下士,卻遭處以禁閉悔過,援引規定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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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沒?? 你只能做「申誡」處份

你以為下士洪仲丘只有違反「攜帶照相手機」這條啊!?

國防部的調查報告,不是都沒人信了嗎,怎麼現在又信了!?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有任何規定說BMI3...(恕刪)


BMI超過 31.5 或 低於16.5 就得退伍
副旅長和上士白目到拿著這麼明顯的體檢去把人送悔過,剛好給自己定罪而已

"昨天羈押庭審判長就問何江忠難道不知道BMI值太高不能做體能訓練?"
(我剛剛的回文就有講這個,你是沒看到喔?)

HappyDavid wrote:
你從影片又可以看出來...(恕刪)


好笑

第一手的影片難道會比你的自我催眠更不接近真實?

那乾脆聽你的夢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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