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widye wrote:光會說關禁閉不等於死亡,關禁閉很正常 等等等卻都忽略不看 為什麼他會被關禁閉 動機是什麼?程序又是否正確,不正確的程序加上可疑的動機 洪真正死亡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太胖了,不耐操。
01forever wrote:所以,如果故意操死他...(恕刪) 未審先判就是你這樣的行為與看法故意殺人跟過失致死差別在甚麼地方?我很簡單的問你一個問題你要是陳毅勳,你會操死他嗎?我相信中華民國的任何一個軍士官都不敢操死他原因是甚麼?我只能說"榮譽"這兩個字不存在在目前國軍犯不著讓自己背上殺人罪名受軍法審判陳毅勳是智障還是白癡嗎?我看起來不太像你是嗎?我想也不是那如果你是戒護士,你是想整它還是想殺他就算軍中利益牽扯哈~真是笑話了,這麼多年來只有一個陳毅勳這樣的人才敢爆料?麻煩你用用腦子想一想要真能牽扯出龐大的利益這主官管砸錢給他讓他退伍還一大筆錢奉上都可能利益~~~~呵~~~01forever wrote:不然也不需要滅證,反正是意外,只要表示遺憾就好了...(恕刪) 你錯了,即使是意外在軍中也是法辦,所有主官管都得負責所以軍中最怕的就是意外事關前途阿一個意外就可能讓前途無量的軍官從作戰單位,調到後勤單位看著自己同梯的升將官,自己抱著泡泡退伍的不在少數阿
01forever wrote:所以,如果故意操死他軍方以意外結案算不算謀殺不然也不需要滅證,反正是意外,只要表示遺憾就好了 我真的很想問,所謂的"滅證"的證據在哪洪員死掉我也很難過,但一直講說"滅證",也要提出個合理的看法啊不能因為不想要這個答案,就說這不是"真相",懂?
拳頭不夠大 wrote:未審先判就是你這樣的...(恕刪) 這事件我是同情洪家人的但不能因為同情,去影響司法的判決與查證工作我舉一個例子如果在我這年紀的應該都聽過美國一個很有名的謀殺案辛普森案輿論媒體喧騰一時最後無罪定讞美國司法制度不夠健全嗎?過程中陪審團解散過幾次?就怕媒體誤導影響陪審團的決議人都有情緒的法律不是為了情緒去判定一個人的罪責而是根據事證,物證,人證去主導整個案件的方向如果電視上面那些個名嘴真握有證據那請他們交給檢方去辦理沒有,那跟我一樣在這裡嘴砲你就信了?那我說消失的畫面被外星人拿去研究你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