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下佬 wrote:抱歉,那兩個文號確實...(恕刪) 所以人家在等你看到的判例因為他非常肯定認為根據他所學絕不可能有這種只打一通就罰錢的判例存在---不過我倒是蠻好奇的 閣下是做那種教育事業?還是美的過火?每周都有無聲電話??是無聲電話還是傳真機?每周都有無聲電話打來 這可以叫警察了吧板上有誰會這樣周周都有無聲電話可接的
鄉下佬 wrote:抱歉,那兩個文號確實搞錯了,不過並不表示沒那樣的判例。 噗...兄臺,我接受你的道歉,我也願意相信你是搞錯了而已。但是請你搞清楚一點,我留言的目的只是要正視聽我不希望因為不實的謠言搞的人心惶惶,造成警民不必要的對立至於你的隱私如何,你夜深人靜時有什麼消遣,在所非問但如果你還是要繼續堅持"有那樣的判例"的話請恕我提醒你,你手上的法院文書就是用來打我臉的最好證據不要捨近求遠,把個資遮一遮貼上來吧,對你沒有任何損失如果做不到,那幫你自己一個忙,別誤導別人了。
鄉下佬 wrote:怎麼會是謠言呢?本文的目的在於勸大家不要亂打電話,並希望警察辦案時,能夠正視時效及程序問題。這都具有正面性的意義。 是不是謠言,看到這邊我相信大家心裡有數。電話不是拿來騷擾人用的,我相信有基本道德架構的國中生就知道這道理用不著堂堂一位教育人士上了法院之後才突然頓悟來提醒大家至於希望警察正視時效及程序問題,我相信各縣市警察局局長信箱會對你來說才叫有正面意義。最後容我再指正你一個觀念時效的消滅跟你是清白的....一點關係也沒有。希望這點認知還是要有,否則你這課就白上了。
本件談的是法律常識,卻被有心人故意把它轉換成道德教育,從而大放厥詞,自以為是。坦白講,台灣道德教育一向欠缺情境及兩難模式,導致教學效果不彰,出現了許多類似岳不群那樣的偽君子,也算是種瓜得豆的另一奇蹟。回歸主題。本案緣於單一電話事件,卻因對方的誤會及堅持,法律又不問故意或過失,加上警察不管時效問題所導致之結果。給大家的啟示是:打電話要慎重,盡量不要引起誤會,並希望警察辦案時,能夠正視時效及程序正義問題。這都具有正面性的教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