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警察真的不懂甚麼叫”時效”嗎?


鄉下佬 wrote:
抱歉,那兩個文號確實...(恕刪)


所以人家在等你看到的判例

因為他非常肯定認為根據他所學
絕不可能有這種只打一通就罰錢的判例存在

---
不過我倒是蠻好奇的 閣下是做那種教育事業?還是美的過火?
每周都有無聲電話??是無聲電話還是傳真機?
每周都有無聲電話打來 這可以叫警察了吧
板上有誰會這樣周周都有無聲電話可接的
行政罰不是刑罰 行政罰不是刑罰 行政罰不是刑罰
行政罰絕對生不出判例 行政罰絕對生不出判例 行政罰絕對生不出判例

鄉下佬 wrote:
抱歉,那兩個文號確實搞錯了,不過並不表示沒那樣的判例。

噗...兄臺,我接受你的道歉,我也願意相信你是搞錯了而已。

但是請你搞清楚一點,我留言的目的只是要正視聽

我不希望因為不實的謠言搞的人心惶惶,造成警民不必要的對立

至於你的隱私如何,你夜深人靜時有什麼消遣,在所非問

但如果你還是要繼續堅持"有那樣的判例"的話

請恕我提醒你,你手上的法院文書就是用來打我臉的最好證據

不要捨近求遠,把個資遮一遮貼上來吧,對你沒有任何損失

如果做不到,那幫你自己一個忙,別誤導別人了。
怎麼會是謠言呢?

本文的目的在於勸大家不要亂打電話,並希望警察辦案時,能夠正視時效及程序問題。這都具有正面性的意義。


鄉下佬 wrote:
怎麼會是謠言呢?
本文的目的在於勸大家不要亂打電話,並希望警察辦案時,能夠正視時效及程序問題。這都具有正面性的意義。

是不是謠言,看到這邊我相信大家心裡有數。


電話不是拿來騷擾人用的,我相信有基本道德架構的國中生就知道這道理

用不著堂堂一位教育人士上了法院之後才突然頓悟來提醒大家

至於希望警察正視時效及程序問題,我相信各縣市警察局局長信箱會對你來說才叫有正面意義。


最後容我再指正你一個觀念

時效的消滅跟你是清白的....一點關係也沒有。

希望這點認知還是要有,否則你這課就白上了。
我只看到一個自稱“教育人士”

把眾大網民當成現在的網路世代只看標題不會深究的盲目幼兒

可笑可笑
靈魂守衛 wrote:
所以人家在等你看到的...(恕刪)
本件談的是法律常識,卻被有心人故意把它轉換成道德教育,從而大放厥詞,自以為是。

坦白講,台灣道德教育一向欠缺情境及兩難模式,導致教學效果不彰,出現了許多類似岳不群那樣的偽君子,也算是種瓜得豆的另一奇蹟。

回歸主題。本案緣於單一電話事件,卻因對方的誤會及堅持,法律又不問故意或過失,加上警察不管時效問題所導致之結果。給大家的啟示是:打電話要慎重,盡量不要引起誤會,並希望警察辦案時,能夠正視時效及程序正義問題。這都具有正面性的教育意義。


鄉下佬 wrote:
本件談的是法律常識,...(恕刪)


聽你在放屁

公權力無正當理由侵害人民
人民得提爭訟
爭取損害賠償

你不去爭訟
跑來討論區打迷糊仗
這叫哪們子的法律知識

laovvye wrote:
聽你在放屁公權力無正...(恕刪)


大哥
這位是「教育人士」耶
大姊,

這裡有人是公民與道德兼課教師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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