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ffinbay wrote:澳洲是個假惺惺的國家...(恕刪) 沒有~~我的意思是 如果是為了更嚴苛的刑法判決移民~~那也沒多少國家可以選 因為已開發國家中的即便像美國日本雖有死刑也是用得很保守 基於人權因素近年也是恐龍判決一堆 不會好多少拉
wolfpeter wrote:沒有~~我的意思是 ...(恕刪) 是沒錯, 人權這種東西真是屁, 犯罪的人的人權, 那受害人的人權?所以人權這種東西是有選擇性, 既然有選擇性就不能當一個通用的標準基本上就變成特定團體利用的工具澳洲好一點, 法官不是沒有粗茄, 但是絕大部分的判決理由都給得很充足當然輕判的也是有, 不過跟台灣比好太多我常說, 如果我被挑釁, 我一定拿酒瓶往對方臉上砸, 打喉頭我寧願把對方打殘廢, 去坐三年牢用自己的手吃飯, 也不要躺在床上終身讓人餵澳洲人基本上是國際孤兒, 所以努力爭取國際地位, 所以樂意當美國的狗英國的也是屁, 英國有死刑嗎? 應該沒有前幾年不是有一個英國女人在日本被姦殺, 她媽從英國飛去日本旁聽審判, 一下飛機就說要對方判死刑, 判他死刑我是沒意見, 妳自己英國都不支持死刑, 她憑甚麼要別人Favour 她判對方死刑? '人權' '文明' 不是喊很大聲? 媽的廢物
coffinbay wrote:是沒錯, 人權這種東...(恕刪) 個人看法 人權基於法律產生 由法律所保障當然也能由法律所限制與剝奪當犯罪者犯法時 相對的人權就應受法律所限制而不是無限上綱人權台灣一堆廢死團體和律師實在令人不齒拿人權來當擋箭牌 免死金牌我絕對不把我的選票或支持給這些律師和支持廢死的人我是個死老百姓 能做到的也只有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