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海邊的卡卡 wrote:
首先我要請問一下,是...(恕刪)
我反問你~~如果現在有人反對異性戀婚姻~~你是什麼感覺?!
你會覺得很高興?無感?還是覺得關你屁事!
同樣~你現在所反對的一方,就跟你有同樣的心情!
我覺得很多人完全誤解了“伴侶”,好像就一定要是親密關係,有上床,才叫伴侶!
那叫“配偶”,是不一樣的!明明就只是很單純的,可以跟自己的朋友、或信任的人
組合成家庭,享有跟婚姻同樣權利的多元家庭,就是會被誤解為亂倫!
真正會亂倫的人,不需要借助這條法律!
同性戀性行為不是跟雜交一樣,都屬於比較有得愛滋的高風險性嗎?啥時變會得癌症啊我怎不知道?
這又是將同性戀跟愛滋劃上等號了~
事實上,異性戀愛滋的發病率,比同性戀高!
看這裡
所以不要把多元家庭跟愛滋扯在一起!
另外~~我認真的問你,將心比心!
如果現在是異性戀婚姻被反對,你做何感想?
最後~~我是兩個孩子的爸了~也是一個女人的老公!
我認為多元家庭根本不妨礙我們現在的婚姻關係!
因為那是人家的愛~~關我們屁事!
人家有權利擁有跟我們一樣的權利!
可以合併報稅、可以享有政府購屋政策,醫療上的保障、等等等,很多!
你似乎不知道政府為有婚姻關係的人~~做了多少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