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一定要答應學生們的要求嗎?

killy_chu wrote:
反而是國民黨的堅持很無理頭
甚麼只能審查,不能修改
那是要審查甚麼?


真好笑!

中台雙方事務官在談判桌上訂定的事,你要在台灣的立法院修改?

你有權力不要,但沒有權力改動任何一個字!

打個比方;

你跟銀行兩造雙方談好貸款條件,白紙黑字訂定條款,合約一式二份...

結果你回家後,你爸媽覺得條件不理想,所以你跟你爸媽,在銀行不在場的情況下,在家中自行把條款或金額改掉....

請問,這樣可以嗎?

你可以跟銀行宣告放棄合約,但怎能自己改啊?到底有沒有法律概念啊?

面對綁匪爆徒

不談判..不妥協

他們想塞滿馬路..就讓他們去塞

不用鳥那些受擺布的人偶

Hyla wrote:
真好笑!中台雙方事務...(恕刪)


因為大學生自認為他們就是法律

他們說怎樣..大家都要照辦

他們現在統治立法院了

接下來要統治中山南路到凱道

....


搞笑呀

條文不妥當然是不通過,
行政院自己當然知道要怎麼改,下次才會過。
您當行政院是白痴呀

killy_chu wrote:
搞笑呀
條文不妥當然是不通過,
行政院自己當然知道要怎麼改,下次才會過。
您當行政院是白痴呀


搞笑的人恐怕是你!

「條文不妥當」你可以宣告放棄啊!可是怎麼可以自己單方修改?

你可能還是學生吧?

你買過房子?車子?簽過任何契約?

你有代表公司去跟廠商訂定合約過?進出口貨物?

所有的條款一定是在談判桌上進行的!同時雙方要進行認可...



killy_chu wrote:
真的不用再那屁了,
黨工一輩子屁不出象牙。


喔?原來你是黨工啊?

失敬!失敬!

難怪會連如此基本的常識都沒有!

你要不要回去跟那位在立法院帶頭的青年軍大黨工請示一下?

我前面就說了,要修改當然可以,中台雙方回談判桌啊!

你引了一堆話,有哪句說了可以自己單方不經協議就修改?

不過,你是黨工嘛,放屁有理... 不意外!不意外!

美國會眾院包裹表決批准美越貿易關係正常化

表決的還包裹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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