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age-Ulysses wrote:
4.我印象中MARCH好像是我國高中時流行的車車,那已經是二十年前了,我不知MARCH還有沒有出新款?...(恕刪)
他一直在出......打MARCH就有看到了
至於是否車體設計出問題以至於無法開門 我是不期待交通部會出面主持正義了
以前看汽車窒息案(通氣孔封死導致駕駛在車內睡覺窒息而死)
這很明顯該對同款汽車做召回檢驗的事
最後卻只是警察以意外收案 車商完全不用負責或是做任何動作

只能說 Welcome to taiwan
ra1xp wrote:
2.明明有警示淹水請改道,還是要賭命開進去。
Mirage-Ulysses wrote:
純粹只是好奇。單純的好奇。...(恕刪)
靈魂守衛 wrote:
進水量的部份或許可以由警方提供的報案紀錄來推知
7:43pm,地下道積水15公分,警示燈自動亮起,陳女疑未見警示訊息仍進入地下室
7:45pm,警方接獲大甲區公所通報地下道積水
7:48pm,陳女報案
7:51pm,警員到場拉起封鎖線
7:54pm,警方去電陳女,陳女稱仍受困,大甲派出所再度確認已通知消防隊
7:58pm,大甲消防分隊8人抵達現場潛水救援
8:09pm,救出2名小孩
8:35pm,吊車吊起陳女座車,陳女送醫
5:45am,陳女不治
7:43pm,地下道積水15公分,警示燈自動亮起,陳女疑未見警示訊息仍進入地下室
這時間可以解釋為該車熄火的時間(應該說是44分左右)
由於水位只有15公分 陳女當時可能嘗試涉水而過但是最後熄火
車廂當時應該尚未積水
7:48pm,陳女報案 可以推測這是車子失去動力而且陳女放棄繼續啟動汽車的時間
可以大膽假設 由於希望保有車子及外面下雨 三人留置車內
這時候車內頂多只有微量進水 水位當時應該已經從15公分上升到3-50公分
7:54pm,警方去電陳女,陳女稱仍受困,大甲派出所再度確認已通知消防隊
6分鐘後 當時陳女還活著 所以還能回覆 而且至少手機通話不受影響 但是進水速度開始加快
沒弄錯的話 有的新聞有提到 當時警方已經可以聽到進水聲
由於手機還能被陳女使用而警方可以聽到水聲 這時水位至少已經到陳女腰部 最多可能到胸口
9分鐘內地下道水位應該已經從15公分上升到100公分以上
7:58pm,大甲消防分隊8人抵達現場潛水救援
4分鐘後
救援當時 陳女已經滅頂 只剩下兩名孩童還有頭部空間呼吸
也就是說不到4分鐘的時間 水位已經漫過成人頭部並且車體傾斜狀態下只剩約幾十立方公分的空間
換言之 進水速度是不斷加快 而整個車廂從前座還有能力呼救到只剩小孩頭部呼吸空間只花了10分鐘左右
接著只要知道該款MUCH的車容量就知道平均進水量多少
只是根據報案時間來看 進水量是隨著車體入水程度而不斷加快
尤其在車屁股朝上的狀態 水從陳婦還能通話的位置漫到只剩兩名小孩頭部呼救空間只花了4分鐘...(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