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遭輾女騎士亡分局長遭函送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出錢買車給這女孩的人也該出來跪著~


我覺得縣市政府也要找人出來跪,為何搞了一個轉彎處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蘋果還寫正妹.......(恕刪)


蠻巧合的 照片裡的地方 右邊就是派出所

就是張通榮大鬧那一間
奇怪,這種不是故意殺人的,廢死團連屁都不放一下。

那種故意殺人的,廢死團就全體動員全力搶救。

大小眼也差太多了。

至少幫不是故意的賠錢嘛。
一般老百姓出車禍
最好也一樣能那麼快就調到監視器影片
一般沒背景的老百姓,警察杯杯會說,監視器不是警察管的,你要自己去找負責人。

kopin0720 wrote:
像那種情形,機車超你左側又準備切進來的時候
至少腳放煞車上準備著...(恕刪)


汽車駕駛是在左側,對汽車駕駛而言,因為距離感的問題,機車從左側超車比右側超車更難反應
通常汽車駕駛對機車左側超車只會受到驚嚇沒法做太多的準備及反應

尤其又剛好是右彎道,視線會往右,左邊想注意都來不及

沒錯~~~"死者為大"這句話真的會害死很多人~~~
因為正常行駛的人會被違規的人害到~~~
台灣恐龍王國~~~
台灣駕照超沒價值

有沒有差別也就在一張6千的罰單而已

改成無駕照出車禍一概負全責

死掉自己活該還要付對方修車錢

還有多少家長敢讓自己兒女上路
看完後, 我只能說分局長真衰

地瓜吃太多 wrote:
基隆市安一路,本周日...(恕刪)

MagicEli wrote:
緩刑就是有罪,分局長...(恕刪)


緩刑不會影響公務員工作
如果緩刑就沒頭路
那要搞公務員就故意衝到他車前讓他撞
然後再拒絕和解
保證有過失傷害緩刑
那誰還能當公務員
要有期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才會失去公務員資格

另外
我認同分局長無過失
但是......
新聞說分局長是休假中開公務車去大武崙派出所督勤
我不相信 鬼扯的吧
除非他真的是督完勤返回分局途中

否則有幾個分局長這麼認真
休假還去督勤
如果這麼認真依法辦事
有沒有出勤前依規定填派車單
如果真的這麼認真要突擊檢查
又何必開公務車
開私家車去突擊檢查不是更有效果

可能是出事後才用這個理由
還可以因公用國家資源賠喪家
還免的被辦貪瀆或是佔用公物
該調查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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