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發的原因
這點就不用說了吧,懷胎七個月該不該出國玩,我想有常識的人都會判斷,國外醫療費很貴這個事實,大部份人都很清楚。所以說好聽一點是當事人有明顯過失,說難聽一點就是大人作小孩子事,一點要為人父母的自覺都沒有,更別說這是第二胎了。
二、事後的態度
先要求外交部代墊(當初還理直氣壯的說外交部沒有保護國民,把所有責任往政府推),再尋求慈濟協助。俗話說自助而後天助。我只想問這對夫妻這次為這個孩子拿出多少錢,沒存款總能借吧,不動產、親友,至少付個一百多萬再來說沒錢,要大家幫助也才說的過去。結果400多萬的醫藥費是李英愛拿了約三百萬台幣、慈濟約一百萬。那對父母呢……這是解決事情的態度嗎
個人是認為,這對夫妻除了向李英愛和慈濟道謝,也應向國人道謝,因為慈濟是台灣人籌辦的,李英愛也言明,是為了感謝和還當初大長今廣獲台灣民眾支持的人情,所以說到底,這對夫妻還是承了身為台灣人的人情,才得以免債。
而為什麼台灣人還是罵聲一片,因為整件事說穿了,除了小孩是無辜的以外,這對夫妻的所作所為,根本就不值得幫助。為什麼明明是兩個長不大的大人犯下的蠢事,卻要全體台灣人來承李英愛小姐的人情。當然李英愛小姐的情操是偉大的,這點無庸置疑。只是偉大的善心用在這種人身上,實在是……丟盡台灣人的臉。
最後防線 wrote:
先要求外交部代墊(當初還理直氣壯的說外交部沒有保護國民,把所有責任往政府推),再尋求慈濟協助。俗話說自助而後天助。我只想問這對夫妻這次為這個孩子拿出多少錢,沒存款總能借吧,不動產、親友,至少付個一百多萬再來說沒錢,要大家幫助也才說的過去。結果400多萬的醫藥費是李英愛拿了約三百萬台幣、慈濟約一百萬。那對父母呢……這是解決事情的態度嗎
沒記錯的話,
在國外的醫療費用,
在回國後是可以憑單據向健保局申請給付的,
那現在醫療費別人幫他們付了,
那以後健保局給付的費用,
這對夫婦是否該捐出來?
還是自己留著當吃喝玩樂的基金?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大倉A wrote:
根本感覺不到因為生病的小孩在韓國
他們的緊張
反倒是很輕鬆像是沒事一樣
看不出來有在自己籌錢的樣子
這點很糟糕 可能就只想得到別人的幫助
先說一下,我不了解韓國法律如何.
但一般上,欠債不還是單純的民事問題,並不會被送進牢房.
在台灣每家醫院都有大筆爛帳,我就不多說了.
最多告上法院看看當事人有沒有財產可強制執行,如果沒有財產,也只能算了.
在香港這裡,許多大陸孕婦拿雙程證以觀光名義入境,
進來以後就消失無蹤,等到子宮開始收縮,要生產了,直接衝公立醫院.
這些孕婦也多數不打算付錢,港府與院方又能如何呢?
最後要不到錢,也只能目送大陸產婦帶著嬰兒與香港永久居民證(嬰兒)回大陸.
每家公立醫院也都是一本爛帳要不回來.
回到韓國的這件案子, 這對夫婦如果沒錢還,會被刑事拘留嗎?
我想不會,因為他們的出發點是旅遊,不是去韓國生孩子,不是蓄意詐騙院方.
韓國醫院要跨海打求償官司也是曠日費時,難度與成本都很高.
我個人猜測,這對夫婦應該沒啥好擔心的,兩手空空,一句沒錢,
韓國醫院最後還是得放人.
mikieri wrote:
我只能說台灣人真的很...(恕刪)
如果這是天災造成早產.
我想台灣民眾還是有愛心的.
但如果從"反正我就是想出國旅遊,而且醫生也說我可以出國"
出事後第一個念頭先怪醫生開證明給他,
在來得不到幫助怪外交部怎麼不能借錢給他,
然後媒體幫忙報導結果台灣沒人願意捐錢,怪台灣人沒愛心
反正都不是我沒想清楚就出國造成這樣的後果.
只覺得台灣的教育真的很失敗.
也許越來越多爸媽的教育方式就是出事了先怪別人.
其實我有時候也會這樣,出門快遲到.
結果開始怪前面的車怎麼不開快點,紅綠燈秒數怎麼不短一點.
結果事後檢討,自己要賴床卻怪罪路上的路人甲.乙.丙.丁害自己遲到.
只希望有些整天只想吃喝玩樂的父母,沒有爸媽樣的父母,可以吸取負面經驗當成警惕.
別再有第二則這樣的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