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政府對民眾吃的問題簡直毫無把關作為

這不就是資本市場嗎?

若要自由,就必須承擔風險!

若要安全,就必須放棄(部分)自由!

大家都要小而美的萬能政府,那是理想,只出現在教科書中。

現實是,政府就是代表沒效率、法律就是會有漏洞,

就算是更先進的民主國家,那些食安、汙染、官商勾結、政府無能或專權....從未斷過!

這世界不是烏托邦,也不可能是烏托邦!

平衡,才是我們希望的,

政商關係平衡、人民所得平衡、社會平衡.....甚至人生平衡。

當不平衡,社會就開始不安。

雖然油品事件搞得人心惶惶,但至少現在知道了,大家重視了,這不是一件好事嗎?








進入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場所執行現場查核及抽樣檢驗?

如果不用搜索票或檢調配合大規模那樣做

會不會被媒體跟民代轟違法濫權呢?
虎克貓 wrote:
這不就是資本市場嗎?
若要自由,就必須承擔風險!

這跟自由毫無關係
若要這麼說
殺人放火都可以跟自由民主扯上關係了


法治在哪?
闖紅燈被攔你也可以說這是自由的社會嗎?
或是我該這麼舉例:
看到闖紅燈撞死人了 我們可以說這就是自由的代價嗎?
自由是可以高於法規、法治的嗎?
用抓的只能改善

能天天抓天天查所有商家嗎?

如果要認真就辦一家國營作油的



民代跟財團會樂見嗎?

TET wrote:
依食管法第 41 條...(恕刪)


若廠商堅持不讓查核人員進入呢?

依規定又要如何?

雖然有寫,不"得"(不是"應"),但現實是,"有可能"強行闖入,查核員先吃官司。

有人會說,那找警察陪同,

問題是,"有可能"要到檢察官發票才可以進入!!

檢察官會為查核開票嗎?另就是執行的時效!!

以上,不見的是如此。(我不懂食安法)

只是在說明,法規寫了,但執行時會不會有窒礙難行或無法執行的問題,

有時,我們的法律為了保障人權,只要對方有心,你根本無法處裡,

這就是,法律也是有限度的(一位法官說的)!!


kantinger wrote:
用抓的只能改善能天天...(恕刪)


一群人都要國營轉民營了!!

全國國營?那就自動統一了!!

烏鴉2636 wrote:
這跟自由毫無關係若要...(恕刪)


自由當然不可以高於法規、法治的。

羅蘭夫人說:自由、自由,多少的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台灣是自由社會,但到達法治社會還有待努力!
虎克貓 wrote:
一群人都要國營轉民營...(恕刪)


基本的能源 油 鹽 米 政府本來就應該大力介入

不過如果那樣財團要如何賺錢?

烏鴉2636 wrote:
沒錯但過去的"不作為...(恕刪)


邱文達?

這種人,不當官是人民的福氣!

kantinger wrote:
基本的能源 油 鹽 ...(恕刪)


三民主義有提到,有獨斷之事業,由國家經營之。

另,政府不應與民爭利。

現今社會,你覺得民眾要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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