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kin wrote:剛剛看新聞 新聞說生命權跟財產權 還是會...(恕刪) 聽新聞在亂蓋,正當防衛不考慮法益均衡。只要考慮必要性。而且,跟據報導描述,屋主無罪的可能性很高。但會受到司法攪拌機凌虐。希望檢察官不起訴。
ru282006 wrote:何姓屋主強調是張嫌先出手攻擊,因為妻子懷孕,他奮力與對方搏鬥,未料鬧出人命;但死者家人卻質疑,「有必要打死人嗎?」 若今天屋主是瘦小的,妻小被竊賊所傷害,導致死亡,不知道這“竊賊”的家屬會出來發表什麼言論....? 質疑“對手太弱”....?會提供怎樣的賠償?先檢討為何家人去當賊吧....
洄瀾之子 wrote:如果結局不是無罪.....(恕刪) 那你怎沒想過為何不是不起訴卻是被判減刑緩刑不是免刑呢?答案只有一個你已經先入為主預設屋主無過失但你這依據何來?除非你是先知目前看來自然是依據新聞報導...----------以上這就是前言說的有些人的毛病先聽到看到什麼就信什麼且深信不疑其實這還不打緊自己認為就罷了偏偏這些人不管是無知或有意總愛自行腦補一些劇情假設再假設又依這些假設推論再推論出一堆神奇問題與結論在那生氣真是...假如不是不就是自己鬧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