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同廢死說的,死刑無法阻止犯罪

死刑是否可以降低犯罪,是一個很嚴肅的討論
至今全世界都還無法有一個答案

但若死刑可以讓被害者家屬心理稍微得到撫平的話
那我贊成死刑

我一直認為加害者是否該被判死
最終應該取決被害人家屬的自由意識
而非你我或者是那些廢死團體的意見

我一直無法認同那些廢死團體
並非死刑這議題
而是那些團體向來不把被害人家屬的心情感受考慮進去
只是一昧的追求自己的理想

當那些加害者在獲得許多資源後,為自己的生死奮鬥時
被害人家屬只能躲在暗處哭泣

而如何讓被害者家屬的心得到撫平與廢死這議題得到平衡
才是支持廢死的人所需要努力的方向



leonheat03 wrote:
應該說如果有一種刑...(恕刪)
stillwater wrote:
死刑是否可以降低犯...(恕刪)


如果希望台灣能夠走出瀾情的情況,麻煩用法理情,而不是情理法

Enter Passcode wrote:
與其樓主的主張,不...(恕刪)


我看到某個法律從業人員的臉書寫道(大意):我是主張廢死的,
但如果有任何人敢傷害我小孩一根寒毛,我一定親手剁了他.

看完真的有很深的感慨啊..這是一種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的概念嗎??
也不用廢死了,直接發由家屬處理,結果是死是活家屬都不用負責..再來
看看最終真正支持廢死的到底有幾人..

蘿蔔頭 wrote:
大家趕快組個[求生...(恕刪)


應該是[復仇者聯盟]~

石梯有夢 wrote:
第一次我覺得廢死說...(恕刪)


另外一個問題,如果我的意見可行,你的意見,應該也可以

與其以暴制暴,為什麼不改成強制器官捐贈?

因為不人道,沒有人權

與其打嘴炮,不如想想為什麼行不通?

石梯有夢 wrote:
第一次我覺得廢死說得沒錯,死刑無法阻止犯罪


任何刑罰.教化都無法阻止視法為無物的人犯罪..

像這種說自己想死沒勇氣而犯罪殺人..罪證確鑿..應該速審速決..死刑定讞後7天內執行
對犯罪者..受害家屬都是最好的..
犯罪者省去長時間的煎熬..
受害家屬不用再一次次的出庭一次次的揭開傷疤..

Enter Passcode wrote: 另外一個問題,如果我的意見可行,你...(恕刪)


因為可能衍生後遺症。

器官捐贈算是個人臟器的剝奪。 當捐贈行為變成強制進行, 容易產生-因為需要器官, 所以努力判死的爭議。

而死刑本身就是因為判死者侵害他人人權後所承受最重的懲罰。 若是存在一丁點死刑本身以外的利益關係, 容易將死刑本身的意義扭曲。

JasonQ wrote:
因為可能衍生後遺症...(恕刪)


基本上,這也是不人權,人道的,至於其它延申的為司法弊案
死刑是利用人對於死的恐懼,有效壓制那種殘忍的犯罪,
若硬要說沒用,北韓那種酷刑國家,大家治安早就瓦解了。
Enter Passcode wrote:

如果希望台灣能夠走出瀾情的情況,麻煩用法理情,而不是情理法



現行的法律就是有死刑
所以依法需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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