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1271n wrote:若有安排人上台演唱表演 就應該是所謂的演藝集會場所(以...(恕刪) 別秀下限了,那以後去ktv唱歌,去餐廳吃飯,是不是都要跟縣市政府申請?我們等著看某黨在辦餐會時有沒有申請報備
polu wrote:〔記者曾韋禎/台北...(恕刪) 沒申請, 政府才無責吧有申請給過, 則政府審核與專業不足不過說實在, 負責審核的部門之所有上下工作人員誰具塵爆專業? 無實際上根本也不用申請以後只要臨時起意, 網友聚餐, 不就都要申請?
Robershu wrote:我在自家的院子邀請...(恕刪) 新北市各項活動搭建臨時建築物管理作業程序」指出,只要任何集會活動需要搭設舞台、棚架,都應依規定向市府提出申請而且是有收費的商業行為。不要張飛打岳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