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政府,打壓小本生意的人民


jackelhou wrote:
你的中文也很有問題...(恕刪)


你可能沒申請過公司吧
申請公司我個人沒遇過他問我要不要審查這種事
每個行業有不同申請規定
他要的你就得要給
我個人是不知道台北市有這麼人性化還可以讓你選要不要審查
我在台中市是他們怎麼說怎麼是
如果你覺得還可以選不要審查很正確的話
那我還真不知道卡關要幹麻
大家上網填一填就好啦

bobby001 wrote:
+1
不過開版的版主已經被打腫臉了~
話說~
台北市政府再怎麼爛~
也是自己選的!!
現世報!!
還沒完呢!!
還有7年半~
甚麼!你說應該是3年半!!
我就跟你說7年半!!
我決對相信~台北市民永遠都深信自己的選擇沒錯!!
所以是7年半!!
咱們外縣市的~
還可以開心7年半!!

別開心過了頭,一碼歸一碼
開版的這個,其實是從有登記制度以來就有的問題

只要是相關的從業人員,大概都知道廢除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後果會是什麼

以前,開版的肯定拿不到『營利事業登記證』,所以也應該知道敦親睦鄰的重要性
後來,開版的只要有『登記』,就可以開始營業了。

講個很極端的,我今天如果在『帝寶』裡面設立一間『夜店業』的公司,
依規定還是會核准的,只要沒有人檢舉,那麼我可以一直營業到我不做為止。

所以,現在開版的狀況,其實就是當初相關從業人員擔心,或者說政府也擔心的一點,
誤以為有『商業登記』就是『合法』,殊不知這只是『登記合法』,但是營業還有建築法、都市計畫法
的問題。

而這些問題是全臺灣都遇得到,不是只有『台北市』而已

虎克貓 wrote:
..光自己手上業務都辦不完...(恕刪)


看到這句 我笑了

哺啾哺啾 wrote:
你可能沒申請過公司吧
申請公司我個人沒遇過他問我要不要審查這種事
每個行業有不同申請規定
他要的你就得要給
我個人是不知道台北市有這麼人性化還可以讓你選要不要審查
我在台中市是他們怎麼說怎麼是
如果你覺得還可以選不要審查很正確的話
那我還真不知道卡關要幹麻
大家上網填一填就好啦



我沒申請過公司?

我快笑死了

我在會計師事務所裡工作

幫客戶申請設立登記不知道辦過多少次了

台北市就是這個樣子

台中市怎麼樣我不清楚

不然你把你公司的地址和營業項目私訊給我

我請台中市政府去查看看好了

d8859513 wrote:
不要懷疑,
現今的公務體系就是這樣,...(恕刪)


這單純是歷史問題 以前是必須要審分區的
以前設立跟遷址還有變更營業項目都需要提出分區證明
辦理一件須分區審查的案子都不是當天可領
送設立的附件是一大本而不是只有房屋稅單跟租約

只是台灣太多營業地點跟所在地不符、營業項目跟實際營業項目不符的狀況
所以中央就全國性的修改審查規則 把原本要審分區的這程序拿掉
但台北市則是替自己加一道保險 就是送審的書件裡會有一條分區審查的切結
目的就是怕真的有人檢舉然後業主跟政府打官司 至少我地方政府的責任要先撇清

哺啾哺啾 wrote:
我想版大只是要陳述...(恕刪)


他第四點已經講得很明白了, 為什麼還要這樣爭?

想知道如果被檢舉此項目的話
有限期多久內要改善?
多久時間內無法重複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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