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ke worker wrote:
單單01現在就有兩隊了,
我的北海岸強搜隊和你的前東港山山難搜救會,
現場指揮官要派哪一隊進去呢? 比人數? 比出國次數? 還是比制服平整度? 還是上週隊長我剛好和指揮官同桌吃尾牙?
我的打石工弟兄是從童工開始做起的,經驗豐富而且自備官方特搜隊沒有的專業敲水泥牆工具,為何不讓他們上場? ....人力浪費造成空等,一天24小時限定只能派20位進入搶救,且只有2個小時的作業時間,隊長我只好無奈撤離
人太多
沒有牌的先剔除
不承認災害防救法的也先剔除
kf211434 wrote:
我今天只要人數夠,條件齊全,即使成員是一些婆婆媽媽,我也可以成立一個前東港山山難搜救會
提著水桶、掃把跟園藝杷從事"搜救",在法律上是跟中搜隊一樣合法...(恕刪)

kf211434 wrote:
今天沒有登錄,指揮...(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