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搜救總隊 合法性及登錄 新聞稿

中華民國搜救總隊 合法性及登錄 新聞稿,幫他們post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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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新聞稿部份內容,全文請查下列網址。

http://www.rescue.org.tw/internal%20reports/Internal_new--105022001.html

中華民國搜救總隊︱國際搜救︱人道援助︱最新消息︱本隊否認台南震災事件不實指控記者會 新聞稿

四、有關本隊合法性及登錄二案之說明:
1.本隊是內政部登記有案的救災團體,是確認無疑的。並於96年7月18日受內政部消防署表揚為優良團體,本隊也指派兩位同仁參加,請看附件。
2.有關災害防救法第五十條提及民間團體登錄乙事,未登錄無關於不能救災及救人,本隊鑑於節省政府支出增加財政負擔,所以婉拒政府裝備撥發、人員保險及經費補助款。
3.關於之前消防要求民間救難團體去消防隊受訓「認證」內容及說明如下:
(一)災害認識:二小時
各式各樣的災害種類繁多,怎可能在短短兩小時課程就能說清楚呢?
光是火場的認識,就需要長期的培訓和課程不是嗎?
(二)災害搶救:四小時
災害搶救的技術和裝備的操作,也不可能在四小時可以學會。
(三)緊急救護:四小時
各位知道一個初級救護員(EMT)最少訓練都要40小時以上。
(四)簡易搜救:四小時
各位知道災難現環境複雜及險惡,怎可能上了四小時的課程就可以去搜救呢?
(五)災害心理及團隊組織:二小時
災害心理學是屬於醫學的層面,二個小時是發揮不了作用的。
那關於團隊組織訓練方面:每一個團隊都有他的管理方式,而且專長跟屬性都不同,為什麼要強迫民間團體依照消防單位的方式呢?
(六)志願服務理念:二小時
一個沒當過志工的公務員,要來幫志願服務者上這種課合適嗎?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之前本隊不參加他們的認證,而且消防單位後來也覺得不適宜,廢止了這項規定。
沒有接受統一的指揮系統訓練~
很簡單來說~
會政府說A結果~某單位已為是在說B

結論來說~
不接受正規的規範~閃某規範~
不就是有黑幕~

看起來!

政府的民間搜救隊的標準認證,確實很低…

在法制上,可以解決…
如果不想花人民納稅錢,補助救災設備及訓練…

法條上加個但書即可…

由民間搜救隊,自已決定,是否要政府補助,
在法律上,雖然是一個有利益的行政處份,也應該要讓民間團體有選擇的權利…

這個要求應該不過分…

訓練標準太低…

其實可以,像國外一樣,分等級…

不同等級,給于不同的訓練程度…

這次事件,我覺得,中華民國搜救總隊就不要撐了,快去接受政府法定的救災認證、登記。

不然就像外國醫生,醫術再好、有外國的醫師執照,但如果沒有拿到台灣的醫師執照,也一樣無法在台灣動手術。

多思考 wrote:
這次事件,我覺得,...(恕刪)


除非他在內政部的登錄已被撤銷,
或法令有強制規範…
一定期間,須依新法重新登錄!
否則原登錄,失效…


不然中華搜救隊,依然是一個合法的民間搜救團體…
flycola wrote:
除非他在內政部的登錄已被撤銷,
或法令有強制規範…
一定期間,須依新法重新登錄!
否則原登錄,失效…

不然中華搜救隊,依然是一個合法的民間搜救團體…...(恕刪)

問題是,中華民國搜救總隊,在內政部裏登記的"項目"是什麼樣的民間團體? 有些項目必須有政府認證、許可的。

就像同樣是醫生,但醫生有很多種。

希望中華民國搜救總隊能儘快去拿政府認證、許可的救災資格,日後若有災難發生,就不會發生這次的困擾。
多思考 wrote:
問題是,中華民國搜...(恕刪)


中華搜救隊,成立時,還未有災防法,
當時組織規章即有寫到 組織成立的目的,及救災等事項…

並送內政部審查核可通過…

以人民團體分類來說,與水上救生協會、山難救助協會…等救災團體一樣…
都是屬於,(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

(因為當時並沒有災防法)

另外如果人民團體有違反法令、是可以依法撤銷的…


現在一堆人說中華搜救隊,沒有依災防法登錄,是違法…

林金宏也說,他有撤銷…

但現在看起來,中華搜救隊的內政部的登錄,並沒有被撤銷…

民進黨執政8年、馬英九執政8年…
這段期間
中華搜救隊的內政部登錄,不只沒有被撤銷,還與中央、地方執行上千次救人任務…
還與中央、地方共同聯合災防演練??

有誰撤銷,中華搜救隊的內政部登錄…

有誰說中華搜救隊違法??

那歷任的消防署署長、地方的消防局局長…
是不是也要移送法辨??抓去關一關。


怎麼可以與違法的團體,來執行救災、災防演練呢??
還派他們去搶救那麼多人…

我沒有專業
不過幾篇看了下來,只有一個小小的感想...

這件事情已經慢慢淡出了媒體和鄉民的注意圈
但是中華搜救隊已經被冠上了甩不掉的臭名了....
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後悔自己的熱心
Trialbyfire wrote:
但是中華搜救隊卻已經被冠上了甩不掉的臭名了。

這個世道竟然如此
...(恕刪)

什麼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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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搜救總隊只要把需要政府相關單位做救災認證、登記之類的程序補足就好了。

災難這種鳥事以後仍然會以各種不同的狀況發生,那時中華民國搜救總隊就能"名正言順"的救災。
某特定團體網路工讀生的慣用手法
不斷轉貼一些錯的指控把要鬥的對象名聲搞臭
只要那些團體不敢提告網友的話
就一輩子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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