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heat03 wrote:
但是當時孫文建立的是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是不合法的民政府
12月29日,同盟會連夜赴南京召集代表開會,提出成立政府,並選出孫中山為南京政府臨時大總統,12月31出版的《紐約時報》報導指出參加這次選舉的代表屬非法代表。
暴力革命推翻政權又怎麼會合法?
其實美國成立時也是不合法的政權
美國一直要到1783年英美條約之後才獲得英國承認
用合不合法來討論政權更替
你就陷入紙上談兵的窠臼了
尤其是戰爭、外交、革命這些事務
法律只是擦屁股用的衛生紙而已
拿來追認既成事實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