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vampire wrote:
關在牢裡的罪犯都有人權了,一個犯紀還不算違法的人,
在片面之詞未必可信的情況下,就被媒體拉出來公審,
這種動輒利用輿論媒體及訴諸公眾的復仇的手段,
對人精神造成的傷害及威脅跟恐怖情人有什麼兩樣?
現在把人給逼死了,難不成真的就稱心如意了?
最糟糕的還是媒體,怎麼口誅筆伐該員行為不端或違法亂紀都可以,
但大喇喇刊登肖像,並將私領域的感情糾紛公諸於眾,讓報導成了幫兇,
這樣的媒體,在午夜夢迴時難到不會良心不安嗎?
【獨】海巡艦淪「砲艇」 女控隊員帶上船嘿咻...(恕刪)
沒完整前因後果,
就害的一個年輕人就此因社會輿論而輕生.....
個人一向都不鼓勵網友肉搜這種行為.....
不過如果對象是無良媒體與記者,編輯等等個人樂見...
媒體暴力就該暴力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