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heat03 wrote:
同意你說的話
但是呢
我們的羅部長
黃國昌:ok好,那第二個問題是今年1月11號到14號的時候,曾經發生過一個事件,那個
事件就是有一個被中國發布紅色通緝令的台灣人在菲律賓,那後來那個時候他跑去找我們
外館的人員,那因為對處理的方式,三個部會包括陸委會、外交部還有法務部意見不太一
致,但是到14號的時候,人還是帶回來了,也因為有那次的事件,所以召開了2月26號這
次…
中間省略
羅瑩雪:因為那個人帶回來之後就放掉,所以大陸......我們也沒有跟大陸要任何資料,
因為我們已經人放掉了…
羅部長好像一點都不在意這個台灣人為什麼被發佈紅色通緝令
政治犯?詐騙?重大刑案?經濟罪犯?
然後犯罪是否屬實,需不需要檢察官去兩岸來協助調查的必要?

所以呢
人救的回來就好了
後續就沒了
這樣你也看的下去嗎?
不就是因為該案後續處理不妥
才會有後來2/26那次的會議,重新協議新的處置方案嗎
其實這次肯亞事件
台灣的媒體跟政客名嘴砲轟的方向根本就錯了
在國際上的認知如果一個環節沒處理好
就會變成台灣在製造跟包庇跨國犯罪
這樣不但連主權都爭不到
還平白多了一個沉重的包袱

還不如一開始就把方向定調成我們審慎看待犯罪事件
同時也要求中共能將過去一些重大經濟犯比照同等模式交還台灣來審判
要吵應該也是要集中力道去吵這個更有利
現在已經變成我們先是打算要回這些疑犯的主權
要不成才改拿陳由豪出來反駁
這樣已經先失去立場了
全盤皆輸
流川 風 wrote:
所以呢
人救的回來就...(恕刪)


新的處置方案就是

找資料,然後人死了,沒後續了
然後現在 肯亞事件

證據沒拿到手,人就被帶到中國去了,是不是真的犯案也不知道
連台灣的檢察官要過去,也被碰個軟釘子說:現在不方便
在中國能接受公平的審判嗎?可以請律師嗎?台灣的檢察官為何還無法去了解案情及狀況

leonheat03 wrote:
新的處置方案就是
找資料,然後人死了,沒後續了
然後現在 肯亞事件
證據沒拿到手,人就被帶到中國去了,是不是真的犯案也不知道
連台灣的檢察官要過去,也被碰個軟釘子說:現在不方便
在中國能接受公平的審判嗎?可以請律師嗎?台灣的檢察官為何還無法去了解案情及狀況

新的處置方式就是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打擊犯罪

不出幾個月
境外詐騙集團的成員應該也會大量減少
不再是以前被抓到了頂多回台蹲個一陣子或易科罰金就解決了
扣除被抓的那些人
剩下很多人應該都會嚇到找機會趕快退出集團了

另外不要告訴我會被發紅色通緝令的都是一些善男信女


台灣對於一些境外犯罪行為的查緝
要嘛就是不積極
要嘛就是無能為力
美,中等大國可是都很積極在辦的
流川 風 wrote:
新的處置方式就是以最...(恕刪)


所以說 證據呢?

證據都沒到手,你就直接認定人有罪
現在是有罪推定論嗎?


peterkitty wrote:
我只說別國的詐騙犯...(恕刪)


因為人家肯亞不把妳台灣當國家啊 懂?
leonheat03 wrote:
所以說 證據呢?
證據都沒到手,你就直接認定人有罪
現在是有罪推定論嗎?

現在已經判有罪了嗎?
應該還沒
只是初步有嫌疑
在肯亞都能接受長達一年多的"協助調查"
怎麼才去對岸幾天就不行了?


leonheat03 wrote:
達賴也被發佈紅色通緝令
所以他也非善男信女瞜?

這要看你用什麼立場看待
對中共官方立場而言
達賴確實不算善男信女

對其它第三人立場而言
達賴也許是個聖人

這時只能看球在誰的手上
誰有發球權





leonheat03 wrote:
找資料,然後人死了,沒後續了
然後現在 肯亞事件

證據沒拿到手,人就被帶到中國去了,是不是真的犯案也不知道
連台灣的檢察官要過去,也被碰個軟釘子說:現在不方便
在中國能接受公平的審判嗎?可以請律師嗎?台灣的檢察官為何還無法去了解案情及狀況
...(恕刪)


台灣檢調單位有甚麼能力對境外區域做調查? 境外犯罪受害者也不在肯亞,台灣檢調憑甚麼拿走證據?
根據過去司法合作結果最終法院的判例,交付詐騙犯回台灣受審結果就是輕判或釋放,誰敢跟你合作!
就這麼巧抓來抓去都是台灣詐組織集團被逮捕,國際角度來看就是台灣是個過度輕縱保護犯罪的國家
才使得輸出犯罪份子,此時要想引渡回國受審是天方夜譚,出庭法律支援才是真的。

台灣國際司法合作醜聞還包含調查單位將犯罪證據交付涉案人!
newneil wrote:
因為人家肯亞不把妳台...(恕刪)

哈!真是一槍斃命
沒國際地位也只能大聲譴責,
立委找官員出氣
這可不是單一事件
520後,還會更多
坐板凳看蔡政府諸位官員立委
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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