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有位先生,被說是男妓,提告結果,法院說公眾人物可受公評。
然後那個被告就很得意到處宣傳說對方是法院認證的男妓。
所以證明法官是公平的????
ML-108 wrote:
法官跟記者在民調中暫...(恕刪)


不過很多時候
是媒體帶壞民眾
法學素養不足卻以煽情標題扭曲法官判決
就如同頂新的混油案
一審無罪遭媒體猛烈抨擊
但卻沒詳閱起訴狀與判決書
不僅無知更無恥

webreg wrote:
不過很多時候
是媒體帶壞民眾


所以記者是不被信任的第二名
記者現在根本不想求證新聞的正確性,在乎的只有收看率

zuzu2008 wrote:
不是有位先生,被說是男妓,提告結果,法院說公眾人物可受公評。
然後那個被告就很得意到處宣傳說對方是法院認證的男妓。
所以證明法官是公平的????


對阿,這個很扯
就像隔壁棟有位正妹在臉書說他不支持誰,結果被網友污辱說 腦袋裝大便
正妹告這位網友,法官(還是檢察官)也是這樣回,"言論可受公評不起訴"

我要是跟這位檢察官說他的這個判決是腦袋裝大便,他不知會不會告我公然侮辱
ML-108 wrote:
對阿,這個很扯就像...(恕刪)


這就是法律不夠周延嚴謹的地方,讓法官有自由心證的空間。什麼是公然侮辱?哪些是可受公評之事?沒有清楚的界定規範,這種判決還是會一再發生。

難道只要不是直接駡髒話問候人家老母,或説人白痴腦殘,怎麼駡都無所謂嗎?

再者有些話政治人物或媒體記者説就言論自由免責,民眾説就有罪,不同身分有不同標準,是不是有違公平正義?

還有性騷擾也是。
因為每個人對司法的期待都不一樣

而在台灣只要跟你不同調

就要謾罵,毫無理性討論的空間

這是政黨開放之後的毒果

而且談到政治或是法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看法

完全不管自己的專業度夠不夠

反正法律就是要符合我意

不合我意的就是恐龍

這叫做"假民主"

還是只有這麼一句話

尊重專業 尊重專業 尊重專業
jackalann wrote:
還是只有這麼一句話
尊重專業 尊重專業 尊重專業


法官有什麼專業??? 自由心證專業? 全民最不恥的職業人就是法官~~

全民都無知嗎?

很多判決離譜到極點了~~

法官收賄的,受關說的一堆~~ 判決可以自由心證到檢察官都無法認同! 檢察官法律素養也不足嗎??

笑死人了~~

VICCHEN2006 wrote:
好了,我承認我也被新聞記者的風向給搞了,下次評論事情還是要先停看聽一下。
所以這件事是檢察官或法官的問題嗎?
正妹被檢察官斥?南檢調錄音光碟還原:無此事


那我也要對這位檢察官道歉了, 我也被新聞記者給搞了.
記者沒有求證就隨便登新聞,像我這樣的老百姓也沒辦法求證只能聽片面之詞,未來真的要小心看新聞,應該一件新聞出來要等三天在評論.

這個例子看起來,似乎記者才該是最後一名才對.隨便寫都不用負責任.

ML-108 wrote:
這個例子看起來,似乎記者才該是最後一名才對.隨便寫都不用負責任....(恕刪)


記者被判賠償的案例一堆,但想上媒體也沒那麼簡單,經營報社也是要錢。
案件有沒有被記者亂寫是由法官說的算,而有沒有被法官亂判還是由法官說的算。

壹週刊誹謗科技新貴,高院判賠!
易連科技公司總經理戴譙彥,不滿二○○四年四月遭《壹週刊》以「揮金如土、玩車玩女人」、「狂妄自大、自比大鵬鳥」,報導其私生活有問題,憤而提告求償,最高法院昨判決週刊和撰稿記者敗訴,要連帶賠償戴六十萬元精神損失,同時在《蘋果日報》刊登道歉聲明,本案定讞。

《壹週刊》報導戴譙彥被外界視為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愛將,蔡、戴兩人轉投資通信家貳創投公司,後來因投資失利,被創投公司董事會解除兩人職務。報導還指戴花名在外,對前女友始亂終棄,擁有四輛名貴跑車及一輛重型機車,「揮金如土,玩車玩女人。」

高等法院認為,雖戴譙彥屬公眾人物,但他年收入約兩百六十萬元,買名車等高額花費沒什麼不對,至於是否生活奢華,或被女性指控「始亂終棄」,都屬個人私德,和公眾利益無關,週刊報導侵害戴的名譽損失,判賠六十萬元確定。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