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殺老闆還性侵老闆娘法官:未極度殘虐免死

death63 wrote:
大家也別太氣死刑這部...(恕刪)

判決是判給”別人看”的話
那就別當法官了
由於被告正值壯年,應該要判緩刑
如果說搶錢是為小孩治病,
殺人跟強姦是為了??

這些高級法官的邏輯真是令人髮指,
想到後面還要大量開放東南亞來臺,
大家好自為之…
可見這種法官的道德水準有多低,殺人放火對他來講根本只是小菜,他家要發生一件才會有感受吧.
oaixuol wrote:
來台在桃園工作的菲...(恕刪)


廢死當道
法官也省的讓大家吵要不要執行死刑
立委應該修法
法官說哪個犯人有教化可能的就自己領回去教化,由該法官自己來教化,這樣才能服人嘛!
幹林良法官

殺人就算了

還性侵害老闆娘

乾!這她媽甚麼邏輯
為什麼社會上多數的意見要被少數廢死聯盟綁架?
不過話說回來,現在立法院廢死是多數黨。這是人民覺醒的表現。
我們在01上吠也是狗吠火車而已。

oaixuol wrote:
來台在桃園工作的菲...(恕刪)

這要是發生在菲律賓,早就被新上任總統槍斃了

六藝君子 wrote:
再這樣下去, 鬼島會產生一個新興的行業: 私刑執行者
終有一天受害家屬會忍無可忍, 以後碰到這類案件, 直接聘請私刑執行者處理掉兇手...(恕刪)


如果我是當事人
我先付錢宰掉法官與法官家人,再來才是加害人
跑過法院的都知道,裡面有多官僚,多麼與外面社會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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