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owjon wrote:
可以把優存算成變相的薪資的一部份,沒有什麼問題呀
額度比你想的少很多倍,
他可以視為和民間公司巧立名目壓低本薪以規避政府保費一樣,
不過,公營行庫還有另一個更直接的做法,
把薪資拆成兩個部分,只以本薪這個名目投保,
所以投保金額是實際薪資的一半不到。
對!就是有這麼惡劣。
shadowjon wrote:
(2)屆退行員與新進行員的退休制度就有貴族與賤民般的差別
這很正常呀,民國64年合庫定存年利率12%
你現在去存,是1%
是啊,
現在的利率可是1%不是12%了。
那麼現在去退休,居然有13%,而且額度還很高,
這算哪門子正常?
同一個銀行的現任行員,
退休制度有天壤之別,
這算正常?
世代仇恨就是被這種制度醞釀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