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lmok123 wrote:
創造一個搞笑到不行的習俗之前(有人還相信也是..)
先證明其為真好嗎?...(恕刪)
這是我親身經歷過的事,要怎麼證明其為真?
我講的話不可信,你講的話無憑無據就可信?
jaar1234 wrote:
我去查了一下 1995 年的農曆,那年正月初一是 1 月 31 日,也就是說 2 月 6 日是初七,前一天是星期日。
我是國營企業,記得以前新年後第一天都會有新年團拜,當天通常大家吃吃喝喝,就提早下班了!這不過是新年習俗而已,後來遇到阿扁才要改掉,要改當然可以,但不能專挑這一天,然後說每一天都一樣。
jaar1234 wrote:
這是收紅包的陋習,要...(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