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不關異性戀的事嗎

relax 8 wrote:





我真的覺得...(恕刪)

我的論點前面也都已經講了,你可以看看從你回覆我的幾次開始,到底是誰比較沒有論點?
說我預測一大堆,然後我問我預測了什麼?你也避而不答,顧左右而言他。
另外,是你說我幽默的,我承認了,你又說我自以為幽默?所以說,有些人真的很難伺候
總之,你不支持那就不支持,這是你的自由,沒什麼問題,我只是建議不要用太多假設套在你不認識的人上面。

amosyu wrote:
我的個性是很幽默沒...(恕刪)


自己長篇大論的預測還加入了
一樣沒有科學論證文章書籍報告的那些預測
這樣是不是為了反駁而反駁呢

深根蒂固指的是我的性向
你用異性戀就不能評論同婚修法
是不是有排擠歧視的問題呢


amosyu wrote:
我的論點前面也都已...(恕刪)


說你幽默是諷刺都聽不出來
虧你還自稱看了許多書籍許多報告!

amosyu wrote:
我的論點前面也都已...(恕刪)


然後你說你的論點都沒有推測???
你要不要再回去看看你用了幾個假設
你這樣打臉自己好嗎

amosyu wrote:
要是真的不歧視 就不要有甚麼差別對待 這很難??


所以異性夫妻能藉由人工生殖技術繁衍後代,
同性配偶也應該可以對吧,
那快幫同志爭取人工生殖、代理孕母這次一起修法,
要吵一次吵完比較省事。
relax 8 wrote:
然後你說你的論點都...(恕刪)

你到底看不看得懂別人寫的意思啊?
我說的假設是哪種假設
你說的假設是哪種假設?
我內文提到的假設, 是指社會上有這些"假設"放諸在同性戀身上
並不是我自己提出的假設看法 暈...
是該麻煩請你回去看看別人寫甚麼吧~
把別人的意思看懂, 要回文才回吧~~
牛頭不對馬嘴的口舌之爭真的是一點意義也沒有
哈哈哈
一點意義也沒有說那麼多做什麼
愛爭論又要說別人的沒意義
這篇文章幾乎都用基本常識在寫的
有什麼預測嗎
總比你說一大堆 又拿自己說的??文章.報告來背書好吧

同性婚姻剛好可以套你最後一句話
牛頭不對馬嘴的口舌之爭真的是一點意義也沒有

天知道

relax 8 wrote:
同性婚姻不關異性戀...(恕刪)
amosyu wrote:
表面看確實是這樣 婚姻是制度沒錯
但是今天就是限定特別族群不能進入這制度內, 亦不願修改制度讓人進入
卻大喇喇地說 這只是制度問題


制度,是靠法律執行的。
如果同性族群主張結婚是人權,
近親結婚是不是人權?(可主張不生育)
配偶多人是不是人權?(所有配偶都同意)
繼父母與養子女結婚是不是人權?

光結婚這點,就有太多法條爭議,領養也是問題。
最簡單就是給個專法,同志又不要,只會說專法是歧視。
法律是普世價值,就算今天法律通過同性婚,社會就會接受嗎?
兩個男的在路上牽手,就不會被投以異樣眼光?
敢在職場表明出櫃,不怕被暗算?
同志可以說這就是歧視,對,這就是目前的社會風氣,也就是普世價值。

幾十年前,若有人抱狗、包包拎狗、送狗上美容院,絕對被認定怪人。現在呢?
這就是普世價值。
同性戀在台灣還沒到這個地步。
大部分人能「尊重」同志的戀情,同志們就以為被「認同」,
以為自己真的是「生物界的正常現象」。

SeannyHsu wrote:
哈哈..法律是"普世價值"?
請問這位您真的懂您用的名詞的定義嗎?
想用一些漂亮話掩蓋自己邏輯的缺失
上面還有"婚姻是制度無關人權"的
下限真的是秀不完


法律是以"普世價值"做為基準的規範
這有錯嗎~?
你的邏輯又跑到哪去了~?
還是說要符合你的想法才是合邏輯???
婚姻確實是"制度"
再無制度規範的時代
兩性結合繁衍後代才是其主要目的
你的下限秀完了嗎?
隨便來一個邏輯正常點的人都可以打你臉打到你媽媽都不認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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