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種人,就是改高瓦數LED頭燈燈泡,自以為很亮又開近光燈,實際上會對對方用路人的眼睛造成影響,雖不像對向遠光燈一樣,但也十分刺眼。
最近大約1730就天黑了,之前遇過後方開遠光燈的,幾乎都是女性同胞,昨天居然遇見一個男的,也是開朝天燈,騎得很快,眼睛喵向他的儀表板,藍色框框很亮,不知道是遠光燈符號嗎?其實政府應該規定,遠光燈開關按一下只能持續30秒後就自動變成近光燈。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我非我 wrote:
這政策是為了行車安全 沒什麼理由反對~
不過這消息是真的嗎?
在2個禮拜就2017了 怎麼都沒看到政令宣導?
不用政令宣導啊,時程是這樣的:
1.2017:新款式 機車 →車廠設計新款式時,必須納入
2.2018:新款式 汽車 →車廠設計新款式時,必須納入
3.2019:舊款式 機車 →未納入之舊款式,要嘛停售,要嘛領牌時必須安裝完成
4.2020:舊款式 汽車 →未納入之舊款式,要嘛停售,要嘛領牌時必須安裝完成
5.2021:擴大至大型車輛強制安裝
重點在:
2019~2020舊款式指得是未銷售出去的車輛銷售時要完成安裝。
已經銷售出去的,也就是路上現在在跑的,只有建議消費者自行安裝,
什麼是建議,就是沒開大燈不會罰款啦!
所以幹嘛要宣導,只要車廠知道就好了。
要等到所有車輛上路都開燈的景象,以滿街20年老車的狀況,
2040年以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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