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外~Uber被打掛了~宣布 2月10日起暫停在台灣服務

UBER 只剩一張嘴了.希望可以看到UBER把該繳的稅繳一繳,讓我們可以有合法的UBER使用.
小黃司機不用繳稅,但是車行的收入要繳稅.UBER就是車行的角色.現在的UBER是不對中華民國納稅的.所以UBER違法!



我來幫你整理好了
【納稅】
財政部長許虞哲16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台北國稅局在掌握Uber相關資金和金流後,已經開出補稅單,也希望未來營業稅法修正後,這些跨境電商都能夠辦理登記,合法誠實納稅。許虞哲說:『(原音)其實它有繳稅,不是沒有繳稅,只是繳得不夠多而已,我們也發了補稅單給他們,未來等營業稅法修正以後,就能讓所有跨境電商能夠辦登記是最好,而且我們登記盡量簡便一點,簡易登記,讓外商能夠合法辦理登記,合法誠實繳稅。

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強調,就算Uber合法化,「我們不擔心競爭,有競爭才會進步」,但現在的狀況是,Uber非法經營,不用繳稅,2015年台灣大車隊繳了上千萬營業稅,Uber繳多少?

根據台灣公路總局統計,截至12月26日,已經對Uber開出481張罰單,罰款6845萬元新台幣。對接受派遣司機開出463張罰單,罰款金額2082萬元新台幣。總計罰款8927.8萬元新台幣,Uber已繳6825.6萬元新台幣。


說句難聽點,繳的罰款可以抵你台灣當前最大的車隊幾年的營業稅?
你還再認為Uber不願意繳稅?
Uber立意是政府單位規範(跨境電商或網路運輸服務業)來制定稅制、合法繳稅。但政府選擇性忽視、拖延。

台北市國稅局指出,財政部84年4月24日台財稅第841618025號函釋規定,比照個人 經營計程車客運之課稅方式辦理,無須辦理營業登記,不課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依稽徵機關查定之營業額標準,按擴大書面審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實施 要點之純益率核算營利所得,核課個人綜合所得稅。 計程車排氣量不超過2,000CC者,98年度應申報營利所得9,271元【每月查定銷售額 38,630元×12(個月)×2%(計程車客運業擴大書審純益率)】;計程車排氣量在 2,000CC以上者,應申報營利所得9,444元【每月查定銷售額39,350元×12×2%】。
不管計程車司機年營收30萬還是300萬,都只算你賺了9444塊。
依法不需繳納營業所得稅。
靠行規費每月 $800-1200不等、(1200x12=14400)
至於牌照稅燃料稅全免,油價超過30.5塊還有每個月400公升, 每公升最高5元的油資補助。


就個人營業成本來計算、Uber司機的營業成本高於計程車司機,並且沒享有任何補助。

【納保】
Uber日前聲稱和富邦產險合作推出保險,金管會也立即介入向富邦產了解狀況,根據金管會掌握的消息,雙方有在聊這件事,但都還沒有具體的合作,金管會官員說,「富邦自己有法務,應該很清楚其中的分際」。
金管會也說,金管會的立場很清楚,必須在Uber的營業行為合法的前提下,才可以保險。

富邦產險則表示,與Uber合作是以乘客險保單為主,將為Uber設計保單,針對自用車若用於營業行為,例如機場接送載客時,發生意外時,可以獲得保障,保額至少100萬元以上。由於Uber為自用車,過去這樣的載客行為,保險公司並不理賠,因此保險公司必須重新設計保單,才可理賠。不過,富邦產險主管表示,會等Uber合法後才會合作推出保險方案。


政府從沒想過讓Uber合法,你覺得富邦敢保?

『納管』、『納管』、『納管』

這點才是雙方目前談不攏的條件
尤其是在車資方面,Uber在沒有加成的情況下是比計程車還要便宜,
這正是計程車公會認為的削價競爭,而Uber也不願意對於浮動收費機制受於政府管控及改變,才導致現在的破裂。

抱歉!無意冒犯。
谷哥大神是個好用的東西、善加利用。
政府單位『當前』就沒想過讓Uber合法化、箭指Uber態度高傲,不願意三納、藉此帶風向來得到民意上的支持以及對計程車公會的『交代』。
再Uber宣布暫停服務後、整頓計程車不夠努力與確實,相信這股潮流還是會再起。
Felix&Neko wrote:
政府單位『當前』就沒想過讓Uber合法化、箭指Uber態度高傲,不願意三納、藉此帶風向來得到民意上的支持以及對計程車公會的『交代』。


那一開始UBER登記成為車行就好啦。何必要跟政府對著幹呢?
2015年台灣大車隊繳了上千萬營業稅,Uber繳多少? 難道是UBER財大氣粗,就是要賭你政府拿外資企業沒皮條? 反正UBER背後國際大財團有的是錢,就跟中華民國政府對賭,看看誰先收手. 明明可以爽爽在台灣賺錢的,繳個上千萬的稅金就可以了,現在反倒輸個手爛腳爛的.整個2015~2016年,UBER就是完全不透露金流狀況給政府知道.UBER一定要看到政府的決心了,才肯透露金流給財政部知道.UBER一開始就不是想要遵守中華民國法律.

打擊非法UBER保護合法納稅人,我給財政部一個讚!

至於保險,UBER一直強調自己有百萬美金的國際保險.但是許多國家發生了UBER司機強姦女乘客,我谷歌了很久,都沒有找到理賠的紀錄.所以UBER的保險一直是個問題.更不要提沒有保險公司肯為一家“非法”公司保險.因為UBER在中華民國就是非法的呀!這還有什麼好說嘴的呢?

大隻女 wrote:
車行繳的收入是所謂的靠行費吧.仔細去算根本就少得可憐.
Uber跟司機是收取平台的服務費.如果要求他們繳稅,那不知道交通部是要用什麼來當做稅基?


你會算嗎? 2015年台灣大車隊繳了上千萬的稅金.

UBER賺取平台抽成的費用,這個最好算了.只是2017年以前,UBER完全不給政府資料.只因為金流全部發生在外國.
相比國內的網路平台,PCHOME, 露天,這些平台抽成的收入,就是政府課稅的稅基.


tjptw wrote:
講到合法問題,請問各位,攤販有繳稅嗎?攤販合法嗎?攤販有罰幾億嗎?夜市要不要消滅?別兩套標準了!


那麼PCHOME, 露天等網購平台,也是有乖乖繳稅給中華民國政府.為什麼外國來的UBER可以不繳稅? 台灣之惡已經夠多了,何必再多一個?
Uber不合法就是不合法,該罰也沒錯
登記資訊業從事運輸業,這樣當然違法
小黃雖然合法沒錯,但是素質低的也不少
我覺得除了開罰Uber外,政府也該好好去管一下小黃了

Youshouldreborn wrote:
Uber願不願意繳...(恕刪)



抱歉!我無意帶什麼風向球
甚至你要我解釋為何當初不一開始就申請【運輸業】?
我也認為這是Uber境外公司想在台灣投機取巧。

我說明這【三納】是要突顯政府單位用這理由來逼退Uber過顯粗糙。
直接明白講我扶植台灣本土企業、我認為比較有Guts。

Uber來台違法經營四年、違法的問題有夠說嘴了
問題的背後、這四年來計程車公會除了包圍行政院以外,有做任何的調整與改變? 政府單位是否準備好什麼方案、準備大力整頓計程車業?
這才是我想訴求的重點。


北市計程車公會理事長王明雄指出,UBER來台後確實危害侵蝕小黃,甚至業績影響達到3成影響,這次交通部勒令歇業,也是經過4年多來小黃不斷的抗爭才做出改變,小黃司機們確實很期待。但不否認當UBER來台所使用的APP確實值得我們借鏡,這是計程車要改變的趨勢,小黃也要自力自強,希望政府能協助台灣小黃,全台灣有8萬輛計程車,若有APP系統叫車,在偏鄉也可服務。

牌照稅/燃料稅 免徵
個人營業稅 免繳
油價高漲時 補助
現在要求多一項、希望政府協助開發APP系統叫車?
到底是什麼產業、可以受政府這樣的禮遇及保護?
大家垢病小黃的就是素質參差不齊,

不知有沒有車行,比照uber 找司機的限制規則

及服務水準,這樣有沒有uber 就沒差了

Felix&Neko wrote:
牌照稅/燃料稅 免徵
個人營業稅 免繳
油價高漲時 補助
現在要求多一項、希望政府協助開發APP系統叫車?
到底是什麼產業、可以受政府這樣的禮遇及保護?.(恕刪)


我不支持小黃,但同時,我更討厭比爛及以他人可以隨地小便,所以我可隨地大便的態度。

說不能評估或抵制小黃的,都是在自欺欺人。

以我為例,我現在很少搭小黃,因為,覺得車資不合理、多數駕駛習慣不好(常常叮嚀,我不趕時間)、盡可能支持大眾運輸。

每一個人都可以與我一般,訂自己的評估條件,甚至,我曾聽小黃說,年親人很會挑車,這不也是評估條件?

所以不要帶風向球,不要因為他人可以隨地小便,就說可隨地大便是對的。

沒執照,連牌都沒,哪來資格牌照稅?
下一步會怎樣

藍天再現 wrote:
Uber宣布 2月10...(恕刪)
tjptw wrote:
講到合法問題,請問各位,攤販有繳稅嗎?攤販合法嗎?攤販有罰幾億嗎?夜市要不要消滅?別兩套標準了!


攤販成千上萬抓不勝抓,有人抓就跑,抓到了還要五四三半天
實務上人力就是不夠,只能加減抓
所以難以徹底消滅

但若是有一家U公司建立了一個攤販大平台
還負責幫所有平台上的攤販處理金流招攬客戶
有了這麼大的目標
你說要不要先抓這個U公司?
追U公司的營業稅與所得稅?
還是只要U公司自稱是網路媒合平台,就可以就地合法?


事實上U公司直接對商品訂價、以這個價格賣給客戶收取貨款、對供應商議價,貨款支付給供應商、並且賺取差價
這根本就是在進行銷售
照U公司這樣的模式,您會承認他們是攤販與客戶的媒合平台嗎?
日租套房也應該重罰

因為除了對周遭住戶造成困擾跟治安問題

也非法且不安全

而且很多屋主把房間拿去做日租套房
也嚴重讓長租套房的供給變少
使得很多年輕人想租又更難取得了
而且也讓長租套房的租金也連帶上漲


所以強烈建議非法日租套房也要參考uber條款
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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