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OH1205 wrote:會去偷、搶、騙、殺人的名下通常沒財產,被害人也求償無門,即便告民事成功了,法官頂多給你一張「債權憑證」,但那沒用,罪犯沒錢賠,就是沒錢賠,只有爛命一條。...(恕刪) 那就判犯罪者勞役,看一天多少,還到相當於受害者的損失的1.5倍,才可出獄...勞役可以是搬石頭,除草,清水溝,清垃圾...不做不給飯吃,餓死活該...
講這段一定又會被砍文!!!不是我常講一個故事嗎好友小月月在一極偏僻之地 遇到兩拿把破爛槍的死屁孩當時小月月很想直接下手 (但一路上車牌也被拍的一清二楚)兩具屁孩屍體躺在那邊 難保我同學第一時間不會找到我(附近警局刑事隊長)那個俠士應該指的就是小月月 或法王大大 當世 只有他倆願如此義無反顧維護弱勢(法王大仁心 通常都只是出手教訓 尚留活路給眾多屁孩!)小月月一出手,便要取屁孩性命!我只有一個問題‧‧‧這國家 這法律 能不能頒一個特別條款(或證明)給小月月能隨時隨地除掉該死敗類! 卻不必有任何刑責!$、人、動機(就看不順眼這傷天害理死屁孩 非要取牠性命)! 就是法律層面‧‧‧ (你有什麼好辦法替我解決嗎?)還有該死碾米廠富少! 一併剷除!我輩中人 不趁年輕時身手還可以時,做些對社會更有貢獻正面CP之事‧‧‧年老了就只能後悔。-就像千年前 某些朝代很壓抑某些族群文人們只能將不爽藏在文中 藉以舒懷!扣除法律層面 除掉這些該死江湖敗類 是何等輕易之舉我輩中人空有一身絕世武藝一直以來卻總受限於這法律 而不能動手! ><所以只能發洩在文中不要引言我喔 晚點砍文 謝謝!
Mirage-Ulysses wrote:這國家 這法律 能不能頒一個特別條款(或證明)給小月月能隨時隨地除掉該死敗類! 卻不必有任何刑責!(恕刪) 有的,請洽007商借殺人執照話說回來一樣是17歲一個需要錢,所以去打工,自食其力一個需要錢,所以去搶劫,還把人砍成重傷垃圾,除了不分藍綠,也不分年紀
Mirage-Ulysses wrote:扣除法律層面 除掉這些該死江湖敗類 是何等輕易之舉我輩中人空有一身絕世武藝一直以來卻總受限於這法律 而不能動手! ><...(恕刪) 出力不敢出錢懸賞也不敢就出一張嘴而已你跟普通鄉民有任何區別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