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OH1205 wrote:
會去偷、搶、騙、殺人的名下通常沒財產,被害人也求償無門,即便告民事成功了,法官頂多給你一張「債權憑證」,但那沒用,罪犯沒錢賠,就是沒錢賠,只有爛命一條。...(恕刪)

那就判犯罪者勞役,看一天多少,還到相當於受害者的損失的1.5倍,才可出獄...
勞役可以是搬石頭,除草,清水溝,清垃圾...不做不給飯吃,餓死活該...
講這段一定又會被砍文!!!

不是我常講一個故事嗎

好友小月月在一極偏僻之地 遇到兩拿把破爛槍的死屁孩

當時小月月很想直接下手 (但一路上車牌也被拍的一清二楚)

兩具屁孩屍體躺在那邊 難保我同學第一時間不會找到我(附近警局刑事隊長)


那個俠士應該指的就是小月月 或法王大大 當世 只有他倆願如此義無反顧維護弱勢
(法王大仁心 通常都只是出手教訓 尚留活路給眾多屁孩!)

小月月一出手,便要取屁孩性命!

我只有一個問題‧‧‧

這國家 這法律 能不能頒一個特別條款(或證明)給小月月

能隨時隨地除掉該死敗類! 卻不必有任何刑責!


$、人、動機(就看不順眼這傷天害理死屁孩 非要取牠性命)! 就是法律層面‧‧‧ (你有什麼好辦法替我解決嗎?)

還有該死碾米廠富少! 一併剷除!


我輩中人 不趁年輕時身手還可以時,做些對社會更有貢獻正面CP之事‧‧‧年老了就只能後悔。

-

就像千年前 某些朝代很壓抑某些族群

文人們只能將不爽藏在文中 藉以舒懷!


扣除法律層面 除掉這些該死江湖敗類 是何等輕易之舉

我輩中人空有一身絕世武藝

一直以來卻總受限於這法律 而不能動手! ><

所以只能發洩在文中


不要引言我喔 晚點砍文 謝謝!

Mirage-Ulysses wrote:
這國家 這法律 能不能頒一個特別條款(或證明)給小月月

能隨時隨地除掉該死敗類! 卻不必有任何刑責!(恕刪)


有的,請洽007商借殺人執照



話說回來

一樣是17歲

一個需要錢,所以去打工,自食其力

一個需要錢,所以去搶劫,還把人砍成重傷

垃圾,除了不分藍綠,也不分年紀



以前坐牢是生不如死 
現在坐牢是樂不思蜀 
出獄後如比當兵一樣 
比較那邊坐牢比較爽 
這樣的刑罰又有何懼? 
有錢可領還附包健保 


以後日子過不下去就直接砍人當犯人
這日子還過得比街友享受

Mirage-Ulysses wrote:
扣除法律層面 除掉這些該死江湖敗類 是何等輕易之舉
我輩中人空有一身絕世武藝
一直以來卻總受限於這法律 而不能動手! ><...(恕刪)

出力不敢
出錢懸賞也不敢
就出一張嘴而已

你跟普通鄉民有任何區別媽?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Gugugu wrote:
你跟普通鄉民有任何區別媽?


兩種回法:

1. 此題 不得不認輸! 因為你說的很對‧‧‧ 我跟一般鄉民一樣。
saredira wrote:
少年缺錢花用搶超商...(恕刪)
可教化沒事沒事

01978 wrote:
那就判犯罪者勞役,...(恕刪)
我看到的勞役不過就是去混時間簽到湊時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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