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親筆信抵達李家,李母:媳婦交代不能收


伊魯米 wrote:
這媳婦應該是看過了,...(恕刪)


確定不是被當炮灰?是烈士?

疑惑!這麼討厭中國的人去中國做什麼?
當事人在看守所一定在幹樵:豬一樣的隊友!!!
剛剛無聊看文有看到有人查到"李凈瑜"曾經參選過
2008-01 立法委員 高雄市 第02選區[區域] 候選人

至於是剛好同名同姓的人還是同一個人,有大大能幫忙看看嗎?
你說了,我去google了,長得很像耶! 這次有機會了!
http://k.olc.tw/elections/candidates/view/54d9c455-7910-454f-a338-6b30acb5b862

https://zh.wikipedia.org/wiki/200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區域暨原住民選舉區投票結果列表#.E9.AB.98.E9.9B.84.E5.B8.82.E7.AC.AC.E4.BA.8C.E9.81.B8.E8.88.89.E5.8D.80.EF.BC.88.E9.BC.93.E5.B1.B1.E5.8D.80.E3.80.81.E9.B9.BD.E5.9F.95.E5.8D.80.E3.80.81.E6.97.97.E6.B4.A5.E5.8D.80.E3.80.81.E4.B8.89.E6.B0.91.E5.8D.80.E5.B7.9D.E6.9D.B1.E9.87.8C.E7.AD.8941.E9.87.8C.7B.E4.B8.89.E5.A1.8A.E5.8E.9D.E3.80.81.E5.A4.A7.E6.B8.AF19.E9.87.8C.7D.EF.BC.89

百香多多綠茶 wrote:
剛剛無聊看文有看到有人查到"李凈瑜"曾經參選過
2008-01 立法委員 高雄市 第02選區[區域] 候選人

至於是剛好同名同姓的人還是同一個人,有大大能幫忙看看嗎?
他奶奶的熊勒 wrote:
意思就是,這媳婦為了不失去她的朋友,放棄了所謂“兼客”營救她丈夫的可能性。這女人......唉,可怕的人性。配偶要慎選呀~

這媳婦的朋友也很可怕。

riklin wrote:
把信件內容公開就知道了....這麼多人分析還會中計就太好笑了,要是統戰文剛好上新聞批

若把信件內容公開了,這媳婦這沒戲唱了。
saredira wrote:
李明哲親筆信抵達李...(恕刪)


李明哲妻李凈瑜給台灣人民的一封信

李明哲被逮捕到今天已經23天了,縱然我強忍悲痛,縱然有這麼多人權團體和NGO朋友來協助我,縱然我已經對中國惡劣的法治狀況做了最壞的心理準備,縱然我對被拒絕登機和被拒絕入境北京已經做了沙盤演練,但是,今天早上在機場遇到中國這樣赤裸裸不堪入目的小手段,我確實崩潰了。

不只因為中國政府果真像掮客所說的綁匪集團一樣,也因為我國海陸兩會及國安單位在對岸的眼中竟然連一個掮客的份量都不如。如果我繞過政府去接受一個掮客的條件,我就是出賣了台灣的尊嚴。

我承認,我虛脫了。

我的先生李明哲在被失蹤狀態中,我的母親剛剛完成乳癌割除手術正在休養中,我的公公婆婆已經年邁也在驚慌中。我承認我真的非常孤單,非常孤立,非常孱弱。

請外界給我一兩天的休息時間,恢復體力。

我向各位報告,我會再站起來,絕不跟強權哀求,就像我曾經在台灣歷史中見識過的先賢先烈那樣,我必須戰鬥下去,我不會讓我先生為獲得自由而失去尊嚴,像狗一樣活未來的一生。中國再強大,也只能剝奪我們的生命與自由,但絕對粉碎不了我們的尊嚴。

只求苟活想要羞辱我們的人,請你們免了吧!

李明哲妻 李凈瑜 20170410
==========================================

RIP

阿6仔 wrote:
這個李俊敏就是之前...(恕刪)


總覺這女的心機很重!

三等公民 wrote:
李明哲妻李凈瑜給台...(恕刪)


李明哲現在如果能看到她妻子這封信,心中應該千萬只草泥馬奔騰而過吧
李俊敏今天發出聲明,全文如下:

長期以來我一直從事兩岸民間交流事務,也關心台灣人在海外發生事故的救援與救濟工作,並且盡己所能地提供幫忙與協助,我們成功案例也很多。

李明哲先生在大陸失蹤的事情發生後,我一如往常的關心事態發展,早在3月28日李明哲夫人前往海基會召開記者會希望能送藥之前,即有相關人士詢問,我是否有渠道能送藥物給李明哲先生。當時,我表示由於事態不明,需要一些時間了解情況並努力溝通,才有可能協助藥品送交李明哲先生。

從那以後,我就對如何能協助李明哲先生這件事投以更高度的關注,希望能幫助李先生早日返台全家團圓。

到了4月5日,受到海協會委託接觸家屬,海協會表示基於人道考量,先口頭轉達李明哲先生的狀況,並在4月7日將李明哲先生的親筆信(落款4月6日)用(JPG檔案)傳遞給我,並且告知原件將立即快遞寄出。

4月7日中午,很榮幸的約見了李明哲先生的太太李凈瑜女士,她當下焦慮萬分的情態,讓我百感交集、感同身受。李太太強忍著眼淚將信看完,除了表明謝意外,並想聽聽我對本案有什麼看法。

當下我很直率地對她說:如果需要我的協助,有一個問題必須解決,實際上這個問題有兩個選項:第一是:只純粹救人,其餘不談。第二是:透過這件事推廣台灣人權價值理念,同時喚醒大眾關注以救人。

我明確表示,第一個選項我能幫忙,但是第二個選項我無能為力。

我也清楚地告訴李太太,協助李先生,必須創造一個良好的協商環境。因此一些對立活動必須停止,然後才能進行協助工作。

李太太很艱難的告訴我,她需要時間去思考。

當天晚上,我又與李太太通了將近2個小時的電話,我們討論的問題很多,但是總體感覺,李太太自己對這件事有很成熟的想法。只是二選一的抉擇對她太為艱難,她需要勇氣做出判斷。最後,她希望我能給她一些承諾,如果她選了第一個選項,就必須保證她的先生能平安回來,不然萬一我失手無法順利讓她先生回來,她也會失去現在幫助她的朋友,她的損失太大。

面對李太太的艱難我告訴她,我一定會竭盡全力去完成這項任務,但是李太太還是無法放心,她要我起碼給她兩項保證:

第一,確保她先生不會有審訊期間的圖像流出(我理解這點,因為李太太非常捍衛她先生的聲譽);第二,希望我能確保她能儘快探望李明哲先生。

對於李太太的這兩項請求,我個人覺得應該可行。因為第一、依我對中國大陸法令的理解,根據大陸的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並沒有規定審訊期間的圖像,一定需要進入新聞畫面,因此有協商空間。第二點,在偵查階段,當事人是否能會見親屬,這是屬於偵查機關的權責,如果會見家屬有利於被告的身心狀況及案情的釐清,偵查機關應該不會拒絕。基於以上理由,我告訴她我會竭盡全力幫助。

但李太太還是不放心,希望我能給她書面承諾。其實當下我愣住了,因為我今天是毫無條件的主動想幫助你,你卻要我寫下承諾。老實說,有點好笑,就好像有家裡失火,卻要消防隊在救火前,簽下保證書保證不會弄髒你的家一樣。但是當時,考慮到李太太的處境,我還是給了她承諾。

同時也再次清楚告訴她,我只能在彼此最低敵意的環境下,才能開展協助工作,請她無論如何必須配合這個請求。

眾所週知,營救工作一定存在風險,而風險不僅來自營救成敗,也來自家屬的意願與配合程度。由於這一次的營救計畫隨著我的名字曝光,我必須退出了。但是無論如何,今後有機會我還是會努力協助的。我的理念是:盡己所能幫助所有需要我幫助的人,並祝願李明哲先生順利回台。

對於李太太昨晚與今天的聲明,我唯一的表達是,我確實輕估了一些狀況,也相信了人性的善良,導致自己被汙名化,此時此刻滿心沉痛。原先以為李太太的反反覆覆是出於對他周邊人的承諾,但現在看起來應該從一開始就進入李太太的布局中,不過反正我已經退出了,我曾盡其所能給予協助,海協會方面也盡了力,幫助她在她過去聲明中,希望得到她先生的消息,大陸方面也將他先生親筆信正本抵達台灣。今後的一切都操之在她自己。

在這個聲明稿結束之前,我於今日上午9點鐘接獲大陸來的快遞,裡面是李明哲親筆信的正本,為了不再給李太太增加壓力,上午9點30分,我直接前往李明哲先生信中寫明的投遞地址,交給她的母親。希望能給李先生的母親心情些許撫慰。10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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